打开专属日记本

图片发自丽娜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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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最怕写日记,一个一个字的搬来硬套。在遣词用字上数数计较到至极,能用两个字来表达的相同的意思绝不会舍得用一个字来表达,锱铢必较。每篇字数又不得少于100字以下,对于低年级的我们来说,简直是望而生畏。考试时作文格子简直是恐惧,字数不少于800字,是特意用符号标示出来,一眼能看出你是少于还是多余800 字。

也是必须东拉西扯的必须写到800字的,那些用了不知几十遍的故事依旧还活跃在各种作文里。砸中牛顿的那颗苹果,爱迪生的实验室,居里夫人发现了镭,贝多芬的交响曲,海伦凯勒的三天光明,这些名人名言,牢记于心,随身携带,便于随地拿出来随身使用。 那些老师的办公室的灯依然亮着的描写,那些半夜发烧妈妈背起跑医院的场景,那些搀扶老爷爷老奶奶过马路的的微小情节,那些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那些拾金不昧的美好品德,随身一抓,表是一大把。

现在想起,也觉得滑稽,完全经不起推敲。大概是范文例文听多了,看多了,所塑造的差不多的作文写法。明明那时还不知熬夜是什么东西我们,是怎么看到了半夜三更,老师办公室的灯还亮着的,还一定要形容老师办公室亮着的灯光,就像是老师的精神所在,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虽现在也知道,老师们确实是会晚上加班,但大多数并不是在批改作业,是在忙着应付检查的资料。如果真的是利人损己的蜡烛般的存在着,谁敢去做这样的工作啊?细细想来,简直是太好笑。小时候却是这样走下来,走过来的。

小时候,拿着写作文的本子总是要咬笔头。往往笔头都被咬得齿痕累累,还没有开始下笔,只写得个作文题目。那时候,大多数命题作文,题目固定化,改变一下也是万变不离其宗。在地上翻来覆去的打滚,思来想去,完全没有灵感。再三思考,抱着脑袋不说话,静静地蹲着。突然,灵光乍现,一下了闪现出来,哗啦啦的一下子,开始写出来。往往在想到一件精彩、难忘、有趣的事情的时候,特别兴奋,带着自豪骄傲的情绪。

如一不小心,写的作文,被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当成范文老师念出来,那是值得高兴好几天的。会写作文,作文写得好,似乎成了一个判断是不是学习好的一个标准。谁谁谁写的作文,才被扣了一分,简直是太厉害了。拿来看看,到底厉害成什么样了,下次好照着写。

还好,虽然有一些参照的标准化,但在社会化的进程里,却没有把我们打造成产业化的流水线模式。不至于都是千篇一律的,而是各有参差。

儿时的写作文费劲,看来看去也就是那一些好词好句,优秀作文300篇之类的。老师一直在强调的真实用心,我手写我心,要在作文里放入真情实感。潜移默化的融入心底。

渐渐长大,看了一些课外书,写作文不再那样为难,也不在费尽心力的去拼凑字数。成为了喜欢写的那一类,看到作文不但不害怕,反而有点窃喜。

还记得小学高年级时,有一本笔记本,里面记的全是一天和同学的鸡毛蒜皮之事。谁和谁今天生气了吵架了,谁又喜欢谁了。调皮的男同学,总会趁人一不注意心手疾眼快的抢夺了笔记本去,装腔作势地要当众大声念出来,必定又是一番的追逐打闹。

那么多的美好年华该何处安放,那么多的专属秘密该何处喧嚣。大概都会有一本日记本去承载了其中不少。那些于别人无关痛痒的小心思,那些不想对外到处宣扬的小秘密,那些打着特殊烙印的小情怀,全部都点点滴滴,一丝不挂地用生涩的文字记录下来。字里行间的斜斜歪歪,整篇的问号,铺洒了大半页的纸张,这都无碍我们那生猛而壮烈的年少张狂。

那个少女不怀春,几乎很少的小女生会没有一两个喜欢的男生。那时候,多羞涩,还不到直接说出来的大胆,往往都是无疾而终。

暗恋的那个看起来白白净净,大大方方的,笑起来会有两个酒窝的同桌。同桌了一个学期后便重排座位分道扬镳,一个小小的圈子仅仅局限于你座位的前后左右,四四方方的一个小小空间里,是亲密的联系着的,其它的远的是属于课间十分钟的游戏互动时间。

大家都知道的秘密依然还是秘密。都没有心机藏不住的秘密,跟要好的同伴说的时候,往往是,我跟你说一件事,但是你不能告诉第三个人。到后来,你会发现,别人给你说的秘密,你也会这样去告诉第三个人。可想而知,那些你这样告诉被人的秘密,肯定已在被共享着。可是,大家都装作不知情的样子继续不动声色的继续着。这样的秘密,其实根本不是秘密。只是羞于不好意思说出口,那些你喜欢的人,在你举手投足之间又怎么会毫不流露出来。能掩饰得住的大概都不是真的喜欢,能欺骗的自是自欺欺人的那一颗心。

一个班级里,受欢迎的男生好像总是那么几个。大家的眼光看来差不多,所喜欢的特征也无非就是那么几个,远没有现在那样的标准异常丰富多元化。那些长得可爱帅气,干干净净,运动不错、加上成绩男生都是普遍会受欢迎的。那些黑黑瘦瘦,邋里邋遢的,成绩还不好,动不动就会别被老师留下来写作业的男生都是需要帮助的对象,往往都是贴上了调皮不懂事的标签,自然也不会很受欢迎,仅仅是会有个别女生的青睐。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成绩真的好重要,甚至影响了一个人的很多行为表现。

记忆里印象深刻的一个情节,班上一个女生,喜欢了一个男生,她会大大方方地跟同学们说,也会去告诉那个男生。真的太佩服她的勇气,自己是万万做不到这样的大胆的。

那时候的情感,往往是热烈而简单的。就算是喜欢着同一个人,也依然不阻碍成为好姐妹。就算现在喜欢了一个人,下个学期,也可以喜欢另外一个人,而大家之间丝毫没有任何心存芥蒂,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变来变去也无关紧要,反正又没有什么大不了,本来就没有什么。

你喜欢谁肯定是骗不到自己的,谁喜欢你自己肯定也是知道的。就是这样的忍不住事时跟随关注的目光也藏不住。有的不怕被人发现,反而大方分享告知。有的当成秘密,宝藏一般小心翼翼的藏起来,一旦被发现了就如临大敌,嘴硬的死不承认。

有的喜欢惊天动地,张狂叫嚣着要让大家都知道。有的喜欢默默无闻,暗地里独自坚持好多年。桌箱里的一颗苹果,一盒牛奶,书本里的一封情书,随手递过去的一瓶水,大概都是掩饰不住的欢喜。有的明明已经明显到所有人都看不出了,却就是非得要多余去问一句。有的明明就是冷漠的颜色,却自欺欺人当成刻意为之,到头来,该知道的知道了,能欺骗到的只是自己。

这些都无关紧要都构不成年少岁月里的主旋律,各自成长着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只是本来就色彩斑斓的梦里注入了一些鲜活的痕迹,让记忆更加生动活泼。这些激情燃烧的岁月里,有着一些明暗交错的情节,只是让它更显珍贵。这些或喜或悲的点点滴滴,都是给自己编织的独一无二的世界。

如果,长大后的我们,依然秉持着这样的态度理念,没有掺杂进那么多的功利目的,或许,会轻松许多。

遗憾的是,有太多都一同随着时间的流逝,彻彻底底被藏进日记本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在你得意时,是万万想不到还有落魄的模样。在你失意时,才会慢慢拾起那个从前日记本里简单纯粹的自己。

那些自己亲手写下的文字,就算可笑,就算生涩,都别抛弃,都别觉得瞧不起,那个才是真实实存在着的你自己。

高中时期,老师要求写周记。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有一个同学,居然写了一句。本周无事发生,无从可记。这一句话,我一直记得清晰。不管是当时的自己,还是现在的自己,都不可能发生的。以前理解无非是懒,无非是忘记了作业,临时写了一句的应付。你敷衍了岁月,岁月怎会认真对待你。现在又多了一层,没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置身仙境已说不出一句感叹也是常事。五花八万的丰富着的,并不是全部都看得见。每一个都拥有一双眼,每个人都在相同的时空里,看见的也是天差地别。

大学时期,不再要求。但偶然也会随手在本子里记下三两句,抒发了自己的所见所感。在有了笔记本以后,更是常常的打开记录。不是记日记的每日必记,也不是写周记的有规律。时而三天两头,时而十天半月,随心而记。不需要有人批阅,也不需要告诉别人。就那样静静地躺在那里,供自己偶尔回顾。

那些流动着的文字,都是见证者。不需要围观群众,不需要高谈阔论,只需要安安静静的流淌着的文字。你的喜怒哀乐,你的爱恨情仇,你的多愁善感,你的迷茫彷徨,都通通收入其中,全都能承载得下来。

用文字记录一部独一无二的青春成长史。回过头去,或觉可笑或觉幼稚,但,没关系,没有可笑青涩的阶段,怎会蜕变成熟稳重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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