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极度赞成“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以,上大学时,才死死认定要到外省去读书。
大学四年,班里30个同学,28个省,好几个民族。这样的文化大融合,给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还未见过世面的我极大的震动。大家操着蹩脚的普通话,相互之间逐步了解不同的文化和习俗,逐渐拉进心的距离。那时候的我们,是那么的纯朴,浑然天成。
转瞬,四年即过,大家天南海北的各奔东西,但我们知道,朋友已经遍天下。即便多年不见,心还在那里思着、念着,等到再见面的时候,还是一样亲热,犹如昨天刚刚离开。
也许我们会记不起来相互的容貌,但是我们绝不会遗忘。
我想,这就是到外省读书的好处吧。
上个月,比较偶然的检查大象(孩子的小名)的作业,要求背诵课文,是老舍写的《草原》,文字非常优美,孩子背完了课文,但是对文章的意境不太了解。我就决定,国庆带他去趟草原,我要带着他在草原上背诵这篇文章。
当大象在草原上大声而欢快的背诵“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天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的愉快。”后,又和我感慨远处的那些山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很应景的用了层峦叠嶂这个成语时,我知道,他感受到了自然的美。我也知道,这是一次身临其境的学习和感知,必将烙印到他小小的心灵里,伴他终生。
这,也感染了傍边和我们一起坐在椅凳上休息的一位小哥,他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和我们愉快的聊起他在语文课本中也学过这篇课文。虽然,他也才读到高中,但确实是个过来人。
我想,大象的第一次以文会友,就是这样开始的吧。
聊完课文,我又不失时机的再次把大象的目光带到了远处的山上,和他谈起中国山水画的写意境界和几何透视原理。和他愉快的谈起音乐艺术是怎样描述自然的美,又是怎样涤荡人们的心灵,来感受超越自然风光的意境之美。
在继续往山上走的路上,我们挥动着想像的翅膀,飞过河流,飞过高山,带着发现美的眼睛,从天空中俯瞰大地,领略天地间的旖旎风光。这一刻,世间所有的浮躁,似乎都远离我而去,留下的唯有自在。
在这过程中,我当然不会忘记和他强调坚持学习钢琴的重要性,引导他再次主动确认学习钢琴是一件愉快的事。
我想,再过两年,我会和他进一步的探讨地球生态和想像中的宇宙外星文明,将他的思维放飞到更加广袤的星辰大海。
这是一次愉悦身心的学习过程,结果是令我们父子俩都满意的。
这也就是我一直坚信的:【行在路上,学在行中】。
当然,这次旅行,我是有目的(功利性的,教育小孩)的,但是,归来时,收获满满,谁还在乎出发时的目的呢?
读了万卷书,就得行万里路,莫让青春辜负了书中的那些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