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不少最高院判决书来学习法律写作,我的感受是,比较容易能学习到的是通过字词、语句等来表达意思,就像写作文有了好词好句,但这只是面上的东西。
难学习到的是论理思路,如何用合适准确的逻辑层层展开自己论述的要点,并在其中用法规、证据等加以填充佐证,使之在不偏离主旨的情况下层层推进或者环环相扣,做到穷尽后但不重复,令人信服。
而在用法规、证据等填充佐证时,这就具体涉及到对法律法规、实务裁判规则、情理价值的理解,当然这也不是个轻松的活啊。
看了不少最高院判决书来学习法律写作,我的感受是,比较容易能学习到的是通过字词、语句等来表达意思,就像写作文有了好词好句,但这只是面上的东西。
难学习到的是论理思路,如何用合适准确的逻辑层层展开自己论述的要点,并在其中用法规、证据等加以填充佐证,使之在不偏离主旨的情况下层层推进或者环环相扣,做到穷尽后但不重复,令人信服。
而在用法规、证据等填充佐证时,这就具体涉及到对法律法规、实务裁判规则、情理价值的理解,当然这也不是个轻松的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