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说“吃”是一种文化,证据确凿。儒家经典《论语》“乡党第八”里曾记载了一段圣人对于“吃”的论述: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时隔2000多年,这段话后人的理解颇多歧义,最常见最通俗的解释是——不能因为饭菜精细可口而撑着。陈年粮、变了质的鱼和肉都不能食用;颜色、味道不好的,不能食用;火候不合适的,不能食用;应按时令季节饮食,不吃反季节菜蔬;肉、菜切得不端正不规则,不能食用;没有合适的调味品(酱)的,不能食用。吃肉不能超过吃米饭的数量,酒可以随便喝,别喝大了闹事儿就行。地摊儿上的烧烤散啤,不能食用;每餐必须有姜,但也不可多吃。
如此细致而繁缛的“饮食”,别说外国人,就是中国人自己也难免会觉得有点吹毛求疵了。但是圣人所言是有背景的,儒家文化的宗旨之一就是一言一行都要合乎“礼”。说白了,上面所说的那一堆其实都是高大上的“场面话”,是一种高层次的标准和要求,至于实际做起来怎么样,那是另一回事。天子、诸侯、士大夫在一些正规场合,比如祭祀或国宴时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做到可能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作为凡夫俗子,普通老百姓,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谁会因为粮食放得久了,因为萝卜白菜切得块大块小,肉煮的火轻火重而挑三拣四呢?不食?还是不饿。
孔子曾毫不掩饰地夸赞过自己最得意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回在又破又漏的小草房里,每天吃糠咽菜喝凉水,过着贫苦的日子,但是其高尚的品行德操却始终不改。没条件没工夫讲究“饮食文化”,颜回也并没有违背老师讲的那些所谓的“礼”,并且还得到老师的赞赏,可见,圣人之言有时候也得拣着听。
所以说到底,所谓“饮食文化”,其实就是一部分吃饱了的人琢磨出来的一种“消遣”。圣人硬要把“文化”的“礼”帽扣到“饮食”的头上,也不过是为了让有地位有身份有钱有闲的人感觉到一种奢华和排场的满足,让穷人更加羡慕嫉妒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