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走了,我該不該對你說?

我想你。

最近經常夢見你,想你想瘋了⋯⋯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你們現在不聯繫,正處於或許繼續或許結束狀態,可是因為某些原因,妳必須離開這個城市回到自己的城市,那麼妳會跟他說嗎?

他不是陌生人,他是妳喜歡的人,妳最近經常夢見他,夜深人靜的時候會想起你們之間的點點滴滴⋯⋯每個動作都能使你想起他,妳好像真的愛上他了。感情,最怕的是,一方愛得比一方深。

如果有如果,那麼世界上就完美了。

如果我倆知道會遇到,那麼你會不會不去做你年少做的決定,為了就等到我呢?可是因為你做了那些決定,你現在必須擔起你的責任,不幸的是,我排名在後,需要放棄的話,你肯定先排除我。

我真的真的真的好喜歡你。

活了二十五歲,今年,有幸終於遇到了一個讓我非常心動的男人,我們持續了67天,沒有停止過聯繫,多奇妙,我們是一見鍾情,他三十五,我二十五,差別十歲的我們開始了纏綿的一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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