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有幸参加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女律师沟通表达课——第一期公众表达。
可以说是远超我个人期待的一次课程,虽然中午为了赶到现场都没有睡午觉很困,但内容吸引着我,让我全程认真听了下来。结合我自身提升表达的经验,总结出来,包括道、法、术、器,四个层面。
一、女律师公众表达之道
公众表达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在我们想要同时把自己想要传达的信息或价值传递给更多不特定主体时,就要用到公众表达的手段。
而要用好公众表达这一手段,首先要掌握公众表达之道,也就是底层原理,包括其动机、目标及特性。
首先,公众表达的动机,通常有两方面:利他和利己:
利他:传播信息或价值。
利己:展示自己。
所有公众表达都离不开两个动机,那究竟以哪个为主呢?
以前听过很多律师的分享,印象很深刻的就是一次,某位律师讲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课程。结果一上午的课程他都在讲他怎么参与业委会的工作、为他们小区做了哪些贡献、获得了哪些认可。当时听得我真是生无可恋,想抬腿就走,但总是抱着一点小小的获取信息的希望听了下来,最后发现还是毫无所获。
作为受众,我们最关心的是,律师可以从哪些专业角度参与基层治理、可以提供哪些专业服务、实操中有哪些注意事项。而这位律师则完全忽略了这些,只一味展示自己,效果可想而知。
过度关注于利己而不利他时,受众必然不会买账。真心实意地利他时,观众感受到你的真诚和价值,利己的效果也能自然达到。
因此,公众表达应把利他的动机放在首位。
其次,公众表达的目标。所有公众表达都围绕这四个目标:让观众愿意听、听得懂、记得住,并可传播。
愿意听:要让观众愿意听,就要围绕利他的动机准备内容,内容能够给观众信息或者价值是前提。同时也要说的准确、清晰、精彩,才能一直抓到观众的注意力。
听得懂:所有公众表达都要避免曲高和寡的局面,作为律师要特别注意在做公众表达,尤其是面向非从业者的表达时,不能包含太多晦涩的专业术语和词汇,尽量使用大众能够理解的话语,或者使用后进行解释,让观众听得懂。
记得住:表达是为了传递信息和价值,自然也要让观众能够记得住你所传递的信息和价值。要让观众更好地记住,可以采用重复重要观点、加入金句等方式,加深记忆。
可传播:可传播自然是积极正能量的内容,给到观众对于法律、法治的信心。
最后,女律师公众表达的特性。因为公众表达这一传达给不特定主体的特征,所以每一次公众表达都是建立个人形象、个人影响力的重要机会,女律师的公众表达就需要符合职业特征和性别特征。
所谓职业特征,即符合律师的职业形象。律师也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律师都应该珍惜自己的这一身份,共同塑造专业、负责,并且对法律有信仰、有信心的形象。
所谓性别特征,女律师可以给公众传达的除了法律知识、专业形象,还可以做到法中有情。现在谈的最多的情绪价值,当事人也有情绪价值的需求,能够结合女律师的性别特征,进行有温度的沟通和表达,也能快速拉近与当事人间的距离。
以上动机、目标、特性,掌握了女律师公众表达之道,才能更好地去理解其法、术、器部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