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9日,由浙江余姚返回江苏南通,一路畅行无阻,连平时围得水泄不通的苏通大桥也一改往日拥堵的状况,车子飞驰在高速公路上,那叫一个如鱼得水。
几个小时后,我们顺利到了如皋丁堰高速口。一个人人民警察,全副武装,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那是我的心是紧巴巴的,万一高速交警不让下高速,那可得原路返回,得开近十个小时啊!但同时也对各位警察的不辞辛苦感到谅解与感动。小时候警察叔叔保卫国家安全的形象也浮现在脑海之中。
果然,我们因为车子是浙江牌照被交警拦了下来。警察扣留了身份证,并且要求扫码显示出行安全。我们在过去的三十几天,一直隔离在老家,连宁波市里都未回去,却因在高速上途径宁波(发现病例相对较多)我出示了学校给予的通行证可以顺利下高速,其他人如没有接收单位原路返回。我可以下了,其他家人的工作地点在此时一听说去居委组织盖章这样的麻烦事情,直接以单人隔离300一天共十四天这样的借口原路返回。
此期间一定要和单位沟通,没有接收证明不要随便上路呀!
因此,疫情期间,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少出行,多居家,睡觉为国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