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日常沟通中,尽管人们口口声声说自己讲道理,但争论的东西本质上不是对错,而是得失。哪怕你在争论时真的只在乎合理与否,落在对方眼中,也不过是在为自己的立场寻找冠冕堂皇的辩护词。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说在吵架时“不要自证”。大卫·格雷伯《规则的悖论》中有这样一段话:“无论是亲友相处还是两国关系,关系的维系都需要'阐释性劳动',也就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问题,而阐释性劳动基本只属于无权者。”一旦开始自证,你就默认了对方对你提出质疑的合法性,跟着对方的节奏,话语的主导权也随之易手。你愈解释,愈可能背离自己最初想表达的东西。另一方面,你可能讲得非常有理,对方也不一定听得进去。ta真正抵触的可能不是你的内容,而是你“不肯停下来”的姿态。将心比心从来不是什么共识,而是一个需要几分运气才能实现的理想。
在自己的情绪调节方面,不要反复陷入“明明是他们错了,为什么受伤害的是我”这样的循环思维里来加重委屈感。能解决的,就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也不必因此给自己施加额外的心理负担。你越相信世界应当是公平合理的,你就越难接受它的非理性。
在有明确问题想要去解决,并且只能通过与他人的沟通去解决时,过于执着于“对错”往往很难达到理想的结果,只会不断让你意识到善无善报,穷思竭虑很容易把现实的不公内化为对自我价值的否定,把人与人的误解演变成自我存在的危机。人可以痛苦,但把自己的痛苦绑定在与他人的关系上,却是相当不值得的。
真理是否愈辩愈明?也许吧。但那只存在于两个前提之下:一是环境足够公平,二是对话者愿意共同面对问题的复杂性。所以想争的时候,尽兴便是,不想争的时候,也不用怪自己。与人沟通时以把事摆平为先,不要总想着争对错。因为你知道的,想要满足那两个条件,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