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朋友问我,你买这么多书能看完吗?然后我就把这个人列入了不能深交的行列,我认为他不明白,书不是用来看完的,而是当你处于任何情绪的时候都会有一本合适的书相伴,陪你度过欢乐和困苦”
我是如此地自命清高,感觉比世间凡夫俗子高一等。现在我才觉得自己是多么无知,多么肤浅。上学的时候内心老是将自己想象成文豪,可以恣意潇洒地写文章,可以随时动笔,只是从未下笔去写。买了好多书,以至于把我和女友的生活费给占用了,以为这样可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是个比芸芸众生高一等的知识分子。现在想起来,自己简直和跳梁小丑没俩样。
离开校园时,我最大的财产——书,需要跟我转战万水千山。于是我通过肩背、身扛、手拉的方式把我的朋友们邀到北京,和我一起北漂。然而,和我真正邂逅过的朋友十有一二,他们大部分都在书架上吃土。平心而论,我并不觉得我比质疑我买书的同学高明多少,甚至因为爱好单一,反而某些方面还不如人家知道的多。我羞愧于曾经的自大,那个不可一世的样子,真是令人讨厌。
现在我能够清醒地认识到书给我的意义,并不是全盘否定之前的认识,只是觉得之前对书有认识上的偏差。买书就是囤积粮食,如果不好好利用,任由他在书架上生虫,腐烂,那么这样的粮食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屯粮也要讲究自己的口味,对口味自然是美味佳肴,不对口味简直是味同嚼蜡。
有选择地买书和看书是我觉得我比之前有所提高的地方。之前我是泥沙俱下,只要上畅销榜单的,名人推荐的书我都会收入囊中。现在,我会选择自己真正有兴趣能够读下去的书。我知道自己的兴趣点在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中国当代文学作品、世界文学作品、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是我心中喜爱程度的排序。这基本反应在我的书架的排列上,母亲和妻子整日嘲笑我说,今天鸡窝倒燕窝、明天燕窝倒鸡窝。他们不了解我的乐趣,每次将他们搬来搬去,我都觉得自己在从事着自己的本职工作:编辑加工一部优秀的出版物。
小说、散文是我最喜欢的文本。这在中国古代,小说连作者名讳都很难准确地流传下来,散文就更别说了,民国时期都无法定义他的体裁归属。然而,作为一个离经叛道的人却尤其喜欢这两种文学表现形式。现代诗歌和戏剧是我一直想投入而不得要领的领域,目前仍是提不起兴趣。
夜深了,闭门闲看书,看着自己的朋友不离不弃,心里很是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