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因素学说《多吃学习的苦,会少受生活的苦》
行为主义的两阶段理论
昨天和一位学员谈到对“三大流派”的学习,我说最低的学习要求就是要学会用这三种理论来解释心理症状。结果,她对精神分析和人本主义能说出一二,反倒对行为主义十分陌生。这远远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我觉得相较而言,行为主义的解释是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
因为我知道对《心理治疗基础》她是下过功夫的,自然不会忘记许又新教授关于这一学说的论述(第72页):的论述(第72页):
毛然(O.H.Mowrer)的学说有时被称为两阶段学说。第一阶段,无关或中性刺激(就无条件反射或本能而言)由于条件联系而引起焦虑,也就是说,无关刺激成了危险的信号。在第二阶段,回避反应由于它有减轻痛苦的即时效应而得到强化,所以它维持了下来,尽管回避的延迟效应是不利的。
对此,我更通俗地告诉她:该理论认为,动物或人类首先经由经典条件反射而习得恐惧,这是第一个历程;然后他们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operant conditioning)学习到逃避原情境的行为可降低恐惧。当他们从事这些行为时,恐惧的降低增强了逃避,所以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他们迅速地学得这些习惯,此乃第二个历程。
这位学员很聪明,直接套用这一理论作出的解释是:“第一阶段,您经由经典条件反射而习得了对门把手的恐惧;第二阶段,您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学会了通过诸如用手拍打一下门把手或用袖子包裹手来开门的方式来降低恐惧,关键是这种降低又反过来强化了您的逃避,使得您在冬天越来越不该直接用手开门,于是,您的神经症性行为就习惯化了。”
堪称完美!
通过她的表现,我想到很多像她一样的学员其实基础并不差,理论也学了不少,他们之所以不能用所学的理论来恰当地对某种行为或症状作出解释,很大的责任在于老师讲授时理论与实际就是脱节的。
临分别,我和她又重温了许教授对“两阶段学说”述评(第72页):
这个学说也叫做两因素学说,因为它强调一个行为可有两种不同的效应,即奖赏和惩罚。如果弱的奖赏先于强的惩罚被行为者所接受,适应不良的行为(神经症性行为)便可持续存在下去,尽管总的说来惩罚多于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