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为当下的,有明确的刺激物所引起的情绪,直接指向某种被害怕的客体;恐惧包含了害怕,可离开当下,对某种刺激物产生的生理和心理唤起,更多体现的是主观心理感受。可否理解为,害怕是无意识中的情绪,属于快速反应系统,帮助人们对潜在的危险事件快速做出反应,甚至能够在危险事件进入意识之前完成,不需要特意的意识控制。比如对于蜘蛛和蛇的害怕,看到时产生的情绪反应,是在能够思考之前就出现的。而恐惧包含了害怕的情绪,但是是有意识参与其中的,会让人思考,回避容易出现蛇和蜘蛛的地区,即使是面前没有出现蛇和蜘蛛,也会感到恐惧。但是“由于意识参与其中,对具体事件的有意识的看法可以跟你无意识层面唤起的情绪存在很大的差异,尽管知道恐惧没有任何合理的基础,但你还是感到恐惧。”(津巴多普通心理学,第九章动机与情绪)
阿诺德的‘评定-兴奋’说强调情绪的来源是大脑皮层对刺激情境的评估。刺激情境并不能直接决定情绪的性质,刺激出现到情绪产生的模式是:刺激情境—评估—情绪。同一刺激情境,人对它的评估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情绪。认为情绪刺激引起身体的生理反应,而生理反应进一步导致情绪体验的产生,同时看到了认知的作用,可以视作是认知疗法和合理情绪疗法的理论基础之一。
沙赫特-辛格的情绪理论认为,情绪既来自生理反应的反馈,也来自对导致这些反应情境的认知评价。因此,认知解释起两次作用:第一次是当人知觉到导致内脏反应的情境时,第二次是当人接受到这些反应的反馈时把它标记为一种特定的情绪。沙赫特认为,脑可能以几种方式解释同一生理反馈模式,给予不同的标记。生理唤醒本来是一种未分化的模式,正是认知过程才将它标记为一种特定的情绪。标记过程取决于归因,即对事件原因的鉴别。人们对同一生理唤醒可以作出不同的归因,产生不同的情绪,这取决于可能得到的有关情境的信息。他们的实验表明,“情绪是生理唤醒、认知因素、外界环境因素在大脑整合的产物,其中认知因素起主导作用。”也是认知疗法和合理情绪疗法的基础。
拉扎勒斯的认知-评价理论认为情绪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在情绪活动中,人不仅接受环境中的刺激事件对自己的影响,同时要调节自己对于刺激的反应。情绪活动必须有认知活动的指导,只有这样,人们才可以了解环境中刺激事件的意义,才可能选择适当的、有价值的动作组合,即动作反应。情绪是个体对环境事件知觉到有害或有益的反应。在情绪活动中,人们需要不断地评价刺激事件与自身的关系。
以上观点都认为认知在情绪和刺激情境之间作为第三方的中介,对情绪起到了主导作用,作为认知疗法和合理情绪疗法的理论基础。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新版的教材把这部分内容删除了呢?是为了大家减负少学点东西么?只要结论,如何得出结论的过程就不重要了么?进一步看到了认知在情绪智力中的作用,对于感知、使用、理解、管理情绪中所表现出的不同的认知能力和管理能力,对于个体的发展和教育都有一定的启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