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壁上观之十:纪实创作中的隐私权保护

01

任真女士作为简书社区守护者联盟的主事者,目前主要是做了两项工作,概而言之,就是“一手抓繁荣,一手抓规范”。前者主要是兵分两路,组建“伯乐荐稿”和“小白消零”两支队伍,分别有十几个人和几十个人,共同的作用对象是优质或有一定潜质的帖文,既照顾“大众”也关怀“小众”,实现分进合击;后者主要是通过系统筛查、主动巡查、用户纠举等途径将“问题账户”和“问题帖文”在核验查实后予以处置。

在创作平台从事创作活动,其作品在公开发布后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这是确凿无疑的事情。对此,不能小觑,更不能信马由缰。在简书社区,自然也不例外。

民法典

在平台的规范化管理尤其是内容生态治理方面,简书还是做了大量工作的。这一点,从任真女士发布的2021年3月份、4月份工作总结中林林总总的具体链接和不厌其烦的人工复核就可以看出。具体细节,可以查阅:《简书社区守护者联盟:2021年4月份复核巡查及推文等工作总结》和《简书社区守护者联盟:2021年3月份复核巡查及推文等工作总结》。

我观察了一下简书社区内容管理的相关规定,应该主要是依凭有关部门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等规章细化而来的。当然,也不完全是简单复制国家层面的这些“规章”中的相关规定,有些是从“法律”层面考虑的,比如打击抄袭的行为,与法律保护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相关;有些是从自身实际出发的,比如打击水帖、打击营销类帖子、打击骚扰或攻击用户等。

就4月份而言,人工复核15780篇文章(简书管理层界定的“文章”、“帖子”与“评论”,是有区别的。在我看来,大多数只是“帖子”而已——作者注。下同);通过人工巡查后的封号1451个、锁文949篇、发放举报奖励113840贝。而3月份对应的数据分别是:12341篇、封号473个、锁文572篇、发放奖励44760贝。由此可见,4月份明显加大力度,大部分数据相当于3月份的2倍上下。

这样的成绩足以沾沾自喜吗?在成绩的背后是否还有改进的空间?在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是可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的?这些问题值得管理层思考。

02

其他的暂且不说,我们就聊一聊在内容生态治理背景下纪实作品创作中涉嫌侵犯人格权的问题。我在闲暇时也会浏览部分用户发的帖子,就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用户在“碎碎念”幌子的掩护下将“私人话题”演变成“公共话题”或“社会话题”,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具体例证不胜枚举,恕不一一例举。

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里专门有一编是针对人格权加以规定的。从指涉的具体对象看,在第九百九十条中有明确界定,涵盖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或法人)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哪怕是自然人中的死者,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也是受到保护的。一旦人格权受到侵害,受害人或其配偶以及其他的近亲属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相比民法通则,民法典改“人身权”为“人格权”,以独立成篇的形式确立其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强调保护公民或民事主体的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诸多重要权利,还增加了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保护

简书作为创作平台,作品创作中就可能涉及具体的人物事。就大多数用户而言,写人记事很可能有相当一部分的素材来自于以“我”为圆点而编织起来的各种“关系”中具体人物的某个片段作为依据或灵感来源,有些是对他者生活的直接记录,有些是在所谓文学创作中人物群像的描写是在生活中有清晰的原型。与人格权相关的主要是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我们着重谈谈隐私权以及相关的名誉权问题。

隐私权仅是就自然人而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何谓隐私?法律意义上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影响私人生活安宁。主要是指跟踪、电话骚扰、偷拍、偷录、偷窥、性骚扰,非法公布位置信息,大量的骚扰邮件、信件,垃圾邮件、垃圾短信。如果持续发布无意义简信或发布骚扰性简信,可以视为“影响私人生活安宁”。这方面,简书管理层已经通过举报等途径加大打击力度。

——私密空间。一般指居民住宅、宾馆(酒店)的具体房间等,特指卧室、梳妆间、衣帽间、卫生间、浴室等个人活动性较强的私人空间。在简书这个创作平台,私闯他人私密空间不具有可能性。但如果以图片、视频等符号传播他人在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以达到公开目的,比如沐浴、如厕等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目前看,尚未发现简书用户在这方面的侵权行为。

——私密活动。我理解的私密活动是指发生在私密空间的一切个人活动,以及在私密空间之外发生的不愿让外界知晓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私人化活动,如就诊、出庭、旅行、购物、存取款、聚会、夫妻的两性生活、婚外恋和婚外性活动等。其中,婚外恋和婚外性生活,理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如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人格尊严,不得向社会公布。浏览简书中的一些帖子,写这方面题材的不少。有人说,我没有指名道姓,不违法。是这样吗?我们后面再说。

——私密信息。指私人不愿意公开的任何信息,只要这种隐匿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都构成受法律保护的隐私。这样的界定仍然比较模糊。一般认为,自然人的姓名在社会交往中广而告之的信息,以及身材、体型、容貌、性别等可以视觉识别的信息,不属于私密信息。有些是没有争议的,如个人的健康信息、犯罪记录、财产状况、性取向等属于私密信息。至于生活经历、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婚恋情况、学习成绩、兴趣爱好、网页浏览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等,在司法实践中则存在一定的争议,恐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03

与隐私权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名誉权,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权益,名誉权既可能与隐私权分离,也可能具有关联性。

民法典对名誉的界定,是指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里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与之相对应,名誉权就是与名誉相关的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构成对他人名誉权侵犯,在于其对某一特定民事主体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否定性评价或负面评价,而且在事实上对他人的尊严造成伤害。

民法典规定了例外情况,就是只要不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内容履行了合理核实义务,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简书本身不具有新闻报道的资质,其中的创作者发布的帖文自然不是新闻报道,显然不在豁免范围。

有人可能以为,写的是“碎碎念”,写的是家长里短,是按照文学的笔法在演绎和编排,而文学是超越现实的,因此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事实上并非如此。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作品侵害名誉权】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补救】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目前简书中有部分用户用第一人称方式,写“婆婆”“同事”“姨夫”,或者“同事的姐姐”“老公的同学”......总之,是其所知悉的三亲六眷、邻里乡党、同事同学、闺蜜好友以及这些人的社交圈。里面不少内容,一方面,是兜售自己的隐私,将个人经历变成公共经历,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另一方面,就是暴露他者的隐私,将者鲜为人知的私密信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其内容、修辞、语态等运用看,相当多的是揭人之短、抖人之私、损人之德。

为什么有人喜欢在虚拟空间搬弄是非、口无遮拦,进而以谩骂、侮辱、毁谤他人的方式实现自我的情感宣泄?日本有个学者叫齐藤勇,他曾经写过一本《人为什么会说别人坏话》的书,里面就分析了这种现象。一言以蔽之:就是通过将别人置于道德、能力的洼地,来凸显自己的卓尔不群,进而获得一种满足感。

简书也是一个公共空间,这个空间与市井、茶楼、酒肆等现实空间是一样的。由于它相比现实空间具有更大范围传播的可能,因此,对当事人产生的影响也就更广阔。

简书用户大多数使用的是昵称,没有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用户与用户之间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没有直接的联系,对某用户在帖子中提及的人物也没有转达的可能,于是在匿名状态下口无遮拦,不惜以身试法。但是,在电子终端显示的“通讯录”可以清楚了解自己的亲朋好友组成的朋友圈中究竟何人是否注册了简书。换言之,某个用户在简书即使使用昵称去攻击、侮辱、诽谤其他人,也是非常容易追根溯源的。此外,注册的时候使用个人身份证件,如果发生严重的侵犯人格权且有人提出告诉,有关部门可以说是一查一个准。

因此,简书管理层应该加大这方面的查处力度。否则,会引火烧身,因为简书也是一种媒体,作为平台的简书在用户出现违法行为时是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4,922评论 6 497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91,591评论 3 389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60,546评论 0 350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7,467评论 1 288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6,553评论 6 386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0,580评论 1 293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9,588评论 3 414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8,334评论 0 270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4,780评论 1 307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7,092评论 2 330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9,270评论 1 344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4,925评论 5 338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40,573评论 3 322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194评论 0 21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2,437评论 1 268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7,154评论 2 366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4,127评论 2 352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