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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言文不言字。《左传》“于文止戈为武”,“故文反正为乏”,“于文皿虫为蛊”,“又有文在其手”,及《论语》“史阙文”,《中庸》“书同文”,并不言字也。《周易》“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诗》“牛羊腓字之”,《左传》“其僚无子,使字敬叔”,皆训为乳。《书·康诰》“于父不能字厥子”,《左传》“乐王鲋字而敬”,《孟子》“以大字小者”,亦取爱养之义。惟《仪礼·士冠礼》“宾字之”,《礼记·曲礼》“冠而字,笄而字”,《郊特牲》“冠而字之,敬其名也”,与文字之义稍近,然卒不以文为字也。以文为字,始于秦始皇琅玡台石刻曰:“同书文字。”《说文序》云:“依类象形谓之文,形声相益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周礼》:“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注云:“古曰名,今曰字。”《仪礼·聘礼》注云:“名书文也,今谓之字。”则字之名,由秦而立,自汉而显也。三代以上,言文不言字。斯邈出,文降而为字矣。三代以上,言音不言韵。禺约出,音降而为韵矣。〔李斯、程邈、周禺、沈约。〕
〔试注〕
1、于文止戈为武:《左传·宣公下》为“夫文,止戈为武”。疑印刷错误。
2、故文反正为乏:所以在文字上与正相反就叫乏。出自《宣公下》。
3、于文皿虫为蛊:《昭公元年》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赵孟曰:“良医也。”厚其礼而归之。
4、又有文在其手:手心里有像字的纹路。
《隐公元年》: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
5、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出自《屯》卦。女子守持正固不急于出嫁,久待十年才缔结良缘。
“字”的本义,生孩子。这里的解释是怀孕。
6、牛羊腓字之:路过之牛羊避践或者避碰被弃置于隘巷之后稷。
出自《诗经·生民》:“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訏,厥声载路。”
自古以来“腓”和“字”的训诂有分歧。
7、其僚无子,使字敬叔:她的邻女无子,叫她抚养南宫敬叔。
《左传·昭公十一年》:孟僖子会邾庄公,盟于祲祥脩好,礼也。泉丘人有女,梦以其帷幕孟氏之庙,遂奔僖子,其僚从之。盟于清丘之社,曰:“有子无相弃也。”僖子使助薳氏之簉。反自祲祥,宿于薳氏,生懿子及南宫敬叔于泉丘人,其僚无子,使字敬叔。
8、于父不能字厥子:《书·康诰》“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是不慈” 孔传:“於为人父不能字爱其子,乃疾恶其子,是不慈。”
9、乐王鲋字而敬:《左传·昭公元年》:子羽谓子皮曰:“叔孙绞而婉。宋左师简而礼,乐王鲋字而敬,子与子家持之,皆保世之主也……”
乐王鲋,谥号桓,史称乐桓子,春秋时期晋国大夫。
字而敬,能够爱而有恭敬。
10、以大字小者:《孟子·梁惠王下》: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太王事獯鬻,勾践事吴。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朱熹讲评里才用到字:天者,理而已矣。大之字小,小之事大,皆理之当然也。自然合理,故曰乐天。不敢违理,故曰畏天。
11、宾字之:《仪礼·士冠礼》:宾降,直西序,东面。主人降,复初位。冠者立于西阶东,南面。宾字之。冠者对。
字之:谓为冠者取字。
12、冠而字,笄而字:男子行冠礼时取字,女子加笄礼时取字。
《礼记·曲礼》:男女异长。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许嫁,笄而字。
〔按〕上古女子也有字。史书中有记载吗?
13、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名是初生时父母所取,到行冠礼成人,则取字以代名。若非君父,皆讳而不得呼其名,故曰“敬其名”。
14、琅玡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琅琊镇,秦始皇三次登临,并刻石纪功。
15、《说文序》:许慎《说文解字序》。
16、外史:是掌书外令及四方之志(记)等事的官。
17、斯邈:李斯、程邈。
程邈,字元岑,秦朝书法家,内史,秦下邽(今陕西渭南北)人。相传他首先将篆书改革为隶书。蔡邕称其“删古立隶文”。唐代张怀瓘《书断》称:“传邈善大篆,初为县之狱吏,得罪始皇,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18、禺约:周禺、沈约。
周禺:应是周颙yóng(?–493),字彦伦,汝南安城(今河南驻马店)人,祖父周虎头,父亲周恂。南朝宋、齐文学家。汉语四声规律的发现者之一。
沈约:(441–513),字休文,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德清县)人。是南朝梁开国功臣,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沈约声律论的核心是“四声八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