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是沙,掩埋是一眨眼。
而若是暴露,一眨眼的工夫都不用。
有时候风一吹,万念具起。
风一落,寂寥如灰。
又过了很久很久。
久到那些故事,再读起来,像泛了黄。
初章《满天》的章节,曾以为会永远地停留在第十九章,可写着写着,如今是第二十二章了。
再写起来,并不打算写后面的故事,不打算写那些与风长存的日子。
而是想写写曾经遗落下的美好。
时隔甚久,还能为前女友写一份小情书的,怕是独我一枝了吧。
其实我们只是一起走过一段路,而回忆却弄得比经过还绵长。
这篇故事的开头确乎写得有些匆忙,所以大致就借着这次机会,写最初的开始,然后用一篇文的长度,一直写到头。
因为懒得找餐厅和酒店,所以凡有人找我,都是住我常住的酒店,吃我常吃的餐厅。
有一家西餐厅环境很好,味道也还不错,价格也不算贵,是以前常和沈姑娘约会的去处。
于是前日里潇潇和雨湘来也好,香菇和素素来也好,就都正儿八经地往那家店去了。
“如果不喜欢的话,对面还有一家火锅店。”
再加上这一句,所有安排都显得不那么简陋仓促了,毕竟经过反复推敲尝试过的东西,总不会是最差的,用来招待客人,应该足够了。
这餐厅前后也装修了好些次了,以至于每次来,都想起那首歌。
“我好久没来这间餐厅,没想到已经换了装潢……”
怕是像个神经病。
点餐的时候三人都不很饿,就照着小吃的页面来点,我习惯性地点了份鸡翅。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外出吃饭只要遇见类似烤鸡翅的小吃,就都会点上一份。
我同她们讲,这是一个关于鸡翅,关于吃货沈姑娘的故事。
最先第一次和沈姑娘出来约会时,那时候我们才刚认识不久,也还没有在一起。
那时候沈姑娘作为大一新生,忙着准备演讲赛,每天从遥远的另一个校区跑到这个校区,对着路灯和空气演讲咆哮。
我说等演讲赛结束,请你吃饭吧。
演讲赛结束,借着犒劳的名义带她吃下午茶,逛公园,坐了第一次太空漫步,合了第一张照片,上色了一个陶罐。
那时就觉得沈姑娘是个颇为善谈的姑娘,她总能滔滔不绝地借着任何的事物发起她的联想,我便笑着听她说,听她说那片树叶的纹路,听她说那首老歌的音调,听她说那个陶罐屋顶瓦片的红色,墙砖的蓝色还有窗框的黄色。
一直玩到天黑,去披萨店觅食。
下午茶的时候沈姑娘就点了鸡翅。
翻阅那家餐厅的菜单时她兴奋地说这里也有鸡翅,她说我要这个这个那个还有这个。
我说我们两个人,吃了同样这家店我请宿舍四人吃的价钱。
于是吃到最后五个鸡翅只有我吃掉一个,剩下四个。
我说你打包回寝室吧。
她拿回寝室,寝室五个人,分了四个鸡翅。
沈姑娘说都怪你吃掉那个鸡翅。最后我还是没有吃到我要吃的鸡翅。
我说好,我欠你一个鸡翅。
因为我还欠沈姑娘一个鸡翅,所以找到了后来常吃的那家西餐厅。
因为还欠沈姑娘一个鸡翅,所以即便是在一起以后,也每次都会点鸡翅。
我想欠的鸡翅应该还清了吧。
但我再也不怕没有理由拉沈姑娘出来吃,鸡翅也好牛排也好,老歌的歌调永远都不会变,翻唱的人把曲谱得再微妙,在我们听不懂以前,它永远没有原唱那么扣人心弦。
其实那么遥远的以前,我们都并不是那么得懂,怎样去喜欢一个人。
只道是你陪我吃鸡翅,那么我便是喜欢你的。
看着你吃鸡翅的样子,觉得这鸡翅味道颇是不错,那么我也喜欢你。
后来我习惯每次都点鸡翅,但是点完后我都猛然惊醒,曾经和我一起分享这个世界的那个人,如今不在了。
我犹豫着,等估摸着鸡翅应该快做出来的时候我问服务员:你好那鸡翅我不想要了能退吗?
服务员说:抱歉已经在做了。
我说:那好吧。
我只是觉得,原本不应该是我一个人坐在这里的。
跟着香菇和素素一起去了宁波。
下大巴的时候,我一边跑,一边叫着,虽然笑得很假,和当初那发自内心的小雀跃太过不同。
香菇说你疯了吗。
我说我没有疯。
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有很多事情,都被这样没来由地埋葬起来。
我记得,但我不敢说。
你也记得,但你不想说。
我猜历史上所有未解的谜团疑云应该都是这样来的。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而我们对于彼此来说,都已经死了。
能偶尔地突然想起,就算是回来扫扫墓,上上坟了。
先人定然感激不尽,而我却没有保佑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的神力。
后来我也成了一个凡人,躲进人海里,没有让你一眼就能认出来的神奇力量。
素素说明天我们去博物馆吧。
我说我去过了诶。
她意味深长地开始笑。
第二天早晨出发的时候,是骑自行车的。
因为怕迷路就开了导航。
它告诉我你该往哪往哪走,告诉我这里该转弯,对对就是这里,右转。
还要进入右转车道。
我一辆自行车,哪里来的右转车道。
它说前方红绿灯左转,我说不要我要往前,左转这条路不熟。
它说那我为你重新规划路线。
我说你烦死了,我把你关了。
它问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我说你错就错在这次指的路和上一回的不一样。你这样显得一点都不敬业也不专业。
这条路虽然只来过一回,但那是我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我不是路痴所以从来不会忘记。
我甚至记得走到这棵树的时候,沈姑娘是用怎样的姿势抱着我的胳膊,然后跟我说着怎样的话。
我觉得我的记性太好了。
我不要记起的东西,它总突然地钻进我的心里,在那里展开一场盛大的角逐。
沈姑娘说我这样的人,不长情,不专情,一定转眼就换了另一个人去喜欢。
沈姑娘甚至在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天就跟我说:我觉得如果我们分手,那一定是你出轨了。
谢天谢地我没有。
并且我记得比谁都要久。
曾经我觉得我不会和沈姑娘分开的,不管怎么吵架,我从没有冒出过哪怕一丁点“我们会分手”这样的念头。
但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
有一天我和潇潇说:我好像觉得这个女孩跟我不是很合得来。
她问哪里合不来。
我摇头。
有一次沈姑娘问我,我们能不能像刚开始那样相处。
我想了想,我觉得我好像没有变过,我还是会每天关心她的生活,我还是会每天和她讲甜到腻的情话,我还是会给她买好多零食,带她吃没有吃过的新餐馆。
我想了想,我应该做得更好了才对啊。
我曾经仅限于口头的嘘寒问暖,后来深入生活,关心全面,努力做着一个男朋友该做的事情。
我想了想,嗯,我在努力地学着怎样去喜欢一个人,照顾一个人。
分手前没几天,万圣节。
沈姑娘说你怎么没有给我送糖。
那时候我在杭州,距离她两百公里。
我说我好远啊,下次加倍补给你可以吗。
她说你记得吗,我喜欢吃糖,以前你都会给我吃糖。
可现在,你好久没送我糖了。
她说我好像没有了那种恋爱的感觉了。
我被她说得哑口无言,无从反驳,我疯了一样找认识的人,找朋友,和她同一个寝室楼的,手上还有一管奶糖的或者还能帮我跑去超市买糖的。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有多了。
我找到的那个人就是最初介绍我们认识的人。
她说正好室友手里还有一管奶糖。
我说谢谢谢谢,麻烦你帮我送给沈姑娘,然后我把微信里所有的钱全都转给她做酬金。
她只收了糖的钱,剩余的退还给了我。
我谢了她不知道多少次,但在最后我跟她说,我说我和沈姑娘,可能快要分手了。
我终于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我对她的喜欢,和她看到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我没有再送她糖,是怕吃坏了她的牙齿,我把这种关心当作喜欢。
她说我往后再没有送她糖了,是把我曾经送糖让她吃的纵容当作喜欢。
只是一颗糖,只是最小最小的细节。
我们却败给了它。
其实后来我一直都是你的糖果,可一万颗糖里哪怕出现了一颗苦涩,那么它也是不合格的。
我努力把自己做成甜的。
一万颗甜味瞒不住一颗苦涩。
该尝到的味道,躲不掉的。
刚分开的时候,也许我们都很难相信,真的不在一起了。
也很难接受,前一个小时还关心着寒暖的两个人,说完这一句话以后,就再也不能见面了。
我觉得人与人的关系不应该这么决绝。
凡事都该有个过程,除非是意外死亡和化学爆炸这样迅猛的反应,快得让人猝不及防。
两个人,说再也不见,就真的老死不见了。
和死了一模一样。
我想念逝者可以光明正大,想你却只能独自躲起来。
我很清楚,我还要一个人独自活很久,在那个我本不应该一个人在这里的状态下,活很久很久。
人这一生会做错很多事情,我同样如此。
我也有对很多人错做过很多过分的事情。
我曾一度想为之道歉,面对面深深鞠上一躬然后郑重地跟她说:对不起,为曾经我做错的那些事。
但我尝试过好多次,一次都没有成功。
别说面对面,就连开口问好,她都会直白地告诉你我真的很嫌弃你。
于是我再一次觉得人与人之间不该这样。
时间能抹平一切这句话就他妈跟放屁一模一样。
那么既然如此,我们来生再见吧,愿来生再见时,伴我最喜欢的微风和清茶,星辰和鲜花。
愿来生再见时,我在星辰大海里沉浮,你是寥落繁星陪我一起追逐。
愿那时,我真的懂得怎么喜欢,愿那时,谈一场情,情深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