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年少时,曾经以为觉得某个人长的好看、可人,便是喜欢。
人本就不是独居的生物,所以总会在一人的时候觉得孤独。仿佛被世界所抛弃,成为了上帝的弃婴。打小就不合群的我,深切体会到如果不去迎合气人的想法,人家就是会排挤你。然后还会对外大肆宣扬:道不同不相为谋。
细想来,我挺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本来的八年就已经够折磨人的了,突然之间蹦出来个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可悲的是小学的六年文化课早在过去的五年里囫囵吞枣般的消耗掉了。于是乎,家里决定不上六年级了,直接跳级。
等到新鲜感褪去,在新学校里,除了不适应还是不适应。满屋子都是大个子,以至于对谁都充满了畏惧。不敢和别人说话,不知道怎么去和别人交流,所以啊,整个初中时期都是跌跌撞撞、小心翼翼地过来的。生怕与别人起冲突。
但是再胆小,也还会有七情六欲的。那时候就觉得长头发、脸小的女生特别好看。所以啊,那时候就觉得,这大概就是后半辈子需要找的人吧。可是太过于胆小,以至于只能默默的在心里嘀咕。倒是不会有过多的纠结。对于我来说,甚至是现在,喜欢就是喜欢不会去纠结到底对方喜不喜欢我。因为我个人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我自己的事,与对方无关。当对方恰好也喜欢我的话,这才有开始一段感情的可能。
现在的人都讲究效率。所以啊不会白白浪费任何时间与感情。
可是,喜欢一个人并为其默默的付出,不也是会有满足感吗。我不会对对方有过多的打扰,只是像个傻子似的,去做一些事。即使没有任何的回应。这不是傻、更不是痴情,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性格矫情。做傻事纯粹是为了自己心理上的满足。因为不做心里便会一直觉得会后悔,日后后悔。在感情上,人,都是自私的。
可是,越是自私,就越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有时候自私一点,没心没肺一点,会让自己过的更好受些。自私是与生俱来。
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心里过得去。反正啊,我就是这么看我自己的。
我关心的每一个人都是基于自私的自我需求。因为,我觉得你们都是我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无法接受你们的离开,分别后的日子都是痛苦的。所以,才会在心里油然而生出一种不求回报的关心。
初中时代的五年,是过去的二十八年里最阴暗的。充满了各种忌惮,与畏惧。
可是啊,那个年代的父母啊,都在为了那点可怜的报酬处在水深火热的现实里。哪里还顾得上孩子的死活。那个时候就觉得,人生好艰难。
心里想着的总是怎么去和别人打交道才能不被冷落。以至于初中还没上完,就觉得完完全全地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失去自我的本真对我来说是最可怕的。
可能对我来说唯一的慰籍就是绰号叫“屁仙姐”的同学。零四年以后的那几年各种不成型的拜把子成风,势头比周杰伦、蔡依林还要猛。你若是没有个干哥哥、干姐姐之类的便是学校里的弃儿。
整个初中都是在屁仙姐的庇护下度过的。从小与两个姐姐一起长大的我,有了屁仙姐的庇护总也是觉得有了一点可以算得上是最后的救命稻草。我没有太高的情商,只能默默的任由这残酷的校园生活夹杂着走。
不要说我矫情,那时候的我真的就是这么觉得。
人想要在完全不适应的情况下去生活,就好比逆风登山一般。步履满山。时间都仿佛过的特别慢,每一秒都是煎熬。
说来奇怪,我能记住的大多都是不好的回忆,美好的反而会很快的不再记起,更不会去反复的回味。那些腌臜的过往,往往都是最折磨我的。在某个一瞬间,忽然忆起,心里的伤感不会减轻一丝一毫。
人们常说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的不开心总会被冲淡。
我却觉得能被冲淡的都不是自己内心真正在意的。
真正在意的人或是事,即使过去再多的时间,感觉都不会变淡。痛苦还是会折磨你的身心。甚至那一瞬间感觉呼吸都变得格外困难。
外在的任何事物都与自己无关,就是静静的看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的极慢。自己的心跳格外的清晰,时刻提醒自己还活着。
却犹如死尸一般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