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美国黑人解放运动为历史背景,讲述美国南方小镇种族歧视根深蒂固的梅科姆镇上的故事。故事以儿童视角(“智慧担当”律师阿迪克斯家的孩子杰姆和斯库特)展开,以对怪人拉德利的好奇为主线,穿插着黑人汤姆鲁滨逊的案子以及相关事件。由浅入深,由小到大,却又寓大于小,寓深于浅,通过阿迪克斯的教育、孩子的成长,传达作者的深意。
而这深意私以为可以用两个字概括——尊重。
故事前面部分的(黑人女仆)卡波尼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女孩斯库特对小伙伴“沃尔特”吃饭的习惯(倒许多糖浆)感到怪异,就问他在搞什么鬼。卡波尼把她叫到厨房说压低声音恶狠狠地说“有些人吃饭习惯跟我们不一样,可是你不能因为这个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提出来。那个男孩是你们家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的便。你听见了吗?”卡波尼虽然是女仆,但她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母亲的角色。她是一位很有见识的女性,她教斯库特尊重客人的饮食习惯,不随意评价,不自以为是。生活中许多人何尝不像小斯库特呢?性别偏见、过年催婚、妆容评点……总是对别人的生活指指点点,好像自己活成了真理。即便只是表达异议,其实也是冒犯。有时候闭嘴才是最大的尊重,才最能体现自身的教养。
梅科姆镇上有一家人的生活与小镇格格不入,他们不参与镇上的集体活动:不去教堂,不串门喝茶;怪人拉德利几十年都不走出屋子。于是镇上的人对拉德利有很多荒谬的猜想,把发生的一切不好的事都归咎于他,即使证明偷盗之人另有其人,也私心认定就是他。人的偏见真是不可理喻。恐怖的是当一群人都有相同的偏见的时候,偏见就变成了真理。
对怪人拉德利的固执偏见还只局限于梅科姆镇,而对黑人的偏见是整个白人世界的共识。由于肤色的原因,黑人生来是愚蠢的、道德败坏的,他们就应该是下等人,应该受苦受难。一旦黑人与白人发生冲突,无论事实如何,都是黑人的罪过。汤姆鲁滨逊善良、勤劳、正直,他同情一个被欺负的尤厄尔家族的白人女孩,经常免费帮他干活,谁知白人女孩引诱他不成,反诬陷他强奸。尽管事实明确,可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罪。他绝望之下,想要越狱,被守卫开枪杀害。小孩觉得判决不公平,愤怒、不解,而大人们不以为意。汤姆鲁滨逊的悲剧也很快被人们遗忘。
我想小说选择儿童视角的原因就在于这里,儿童受社会意识的影响较小,他们还保有纯真,他们能分辨对错、善恶、是非,而大人被社会大染缸染透了,他们不愿思考,不愿改变。我们管好我们的事,让别人管好别人的事
好在还有阿迪克斯,有法官泰勒,有警长泰特,还有一些其他清醒的大人,他们不受社会固有观念的形象,会坚持去做正确的事情,尽管不能改变什么,尽管会有危险。“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原来真正的勇敢不是有了依仗,而是出于正义,出于良知!
尽管在汤姆鲁滨逊的案子里,白人尤厄尔家族取得了胜利,可是他们的谎言被阿迪克斯戳穿,尤厄尔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他是个懦弱的人,“抽刀向更弱者”,他不敢光天化日去找阿迪克斯决斗,就在某个夜晚跟踪两个孩子,想要杀害他们,好在最后被怪人拉德利救了。拉德利行为怪异,不被人们理解,可他一直是个善良的人,为夜闯屋子的杰姆补好裤子放在掉落的地方等杰姆去拿;把东西藏在树洞里送给两个杰姆和斯库特;在寒冷的晚上走出房门给斯库特盖毯子;在听到两个小孩的叫声以后出门去救人。他是一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不了解不代表不善良,与众不同不是罪过,党同伐异才是!
阿迪克斯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无法真的了解一个人,那么就保持尊重吧,不因为好奇而窥探,不因为不同而否定,平和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态度、肤色与地位。让我们管好我们的事,让别人管好别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