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面对面坐着。旁边各种绿金奇奇怪怪的墙纸以及顶上长LED灯管将空调凉气空间包围,奇怪的花绿灯红的审美和十年前别无差别。我们都微笑着。
冷风还在丝丝吹,我却喜欢把它开得更低些,直到丝质薄衫的附着也有些冻的抖。门外还是很热,与屋里隔绝同两个世界,烈日的暑气和蒸腾的午气笼拢着向上冒,往往这时候进入另一个截然的空间就会显得特别幸福。
热的地方在街上,马路牙子,路中间一排火车节厢样的下水井盖,上方各种滴的水、花塑料盆里泼出来的水、侧边伸裸半截排水管流的水,落到地上,全部瞬间变成了比鞋底还要深一个度的黑色,平滩泗流,最后兜兜转转入回井孔里。这是每天一成不变环境中唯一移动的点,要靠着手中一根半化耷脑的冰棍撑过,奶油滴在地上留下唯一不同的难以抹去的奶白印记。
两侧楼上白脏漆被密麻铁窗覆盖,又在表面横七斜八搭扯几条线,晾满花花绿绿的衣服,一滴混杂着洗衣粉味的水滴掉中眼角。
穿梭过外界发黑的酷热,到了那小小一间黄房子。推开门就是另一个世界。这里一下午都会有陆续时间段的人来了呆上走了,所以空调一直开着。其实空调不是特别凉快,但却简直太凉快了。在那里呆着,只有桌子三三两两熟悉的人和侧边靠街大玻璃户这个时间段斜透永远不变的阳光,在夕阳昏颊时纷分散去。
到最后依恋着离开小白门和玻璃门,披发冲扑面昏晓的热浪感慨一句:“好热。”
其他地方与时间没再拥有那么凉快的空调,那么安逸的空间与那么自闲的空气。
现在我依然喜欢、偏爱把空调温度调的很低很低。
“你冷吗?”
身边女生望我不自觉有点内缩的肩膀,担忧问了一句。
“还好,我喜欢这样。”我扬头微笑开了,又低头攥捉着把短丝衫往内拢了拢。包围四周的冷气我的肌肤幸运能够直接接触到,手指贴触在上面划一道都会感觉丝丝凉意,给我给予从所未有的安心。
多难以置信呀。真的。我只是端拘坐在那里,内心感动到眼角要留一滴永远克制住流不出来的滚泪。
对面是电视屏,音响话筒俱齐安躺在一侧,我一言不发盯着正在播放的MV,只记住灰白景界其他思绪感官都在倒退。旋律耳熟。
“我现在喜欢周杰伦了。”同样是顶上亮堂堂的长灯棒,只不过这时周围都显得拥仄很多,说是两人的座位,大部分都被夹缝间脚孔隙的书、书架塞填,完全撑展胳膊都艰难。抬头,目入依然是对面人兴致兴盎的笑容,因提到喜爱与分享而开心。
“嗯。”我无一每次都是谨戳戳把所说每个字细录记下。再抽空展开长篇大论分析笔记。
其实当时我已经有些费累的端倪,无力像以往一样探索追究,但还无例外始终记着。
所以当我看到触摸屏上三个字“周杰伦”时,脑中的旧布封的线就牵动,就有所意动倾向,哪怕我其实也并不熟。
这首歌很短,已经快播完了。
我又握住了话筒,在持续的沉默中尝试跟唱几句,歌已到了末尾。显然有些失败,我没听过几次,最后几句断词咿咿呀呀顿连着,还是拖拼住接落了最后一个音。
“其实我也不会唱。”表象太过惨露,我苦笑着向其他人解释。
但是选了,唱了,神色颇有些过寂的平静,大概是也有随葬的私心。
接下来是来人定到。一方圆桌,坐在我对面。额颌低低的腼腆,上身一側白衬衫。
有些变化,是该有些惊讶,却全部包容沫然收入眼底。只维持着氤氲融雾的凝视,盯得他更发显不好意思。
我是该惊讶:我没想到他看着比两年前还有高上不少,短发也落落款塌,勾勒一个像样的雏形;只一件白衬衫,正面一列扣子一丝不苟,在领角处略褶缏折,俨溢青春的正熟。但是我好像在0.1秒内又转瞬了释然,除却留长的发型,那腼腆、低视、讪笑、高瘦、白衬衫我都在两年前、五年前早就见过。
只不过现在间距里置放了更多的克拘和彬彬有礼。而还是由我来先主动牵扯搭起这条连接的桥线。
我也早不比当年。不过依然掩饰改变不了的两点:笨、又不自知的大咧,常常给别人带来困扰。
好在大家都了然于心,我也不用在他们面前因此而悲痛的惧缩的畏畏小小。找一些似是非无的话题场面也能逐渐热络,暖融融的,吞噬掉水雾,也把我抚裹。
我微笑着,抬头便见映对面人,同样微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