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向的钟
(一)
“小姐,请问一下有没有卖半岛铁盒?”
“有啊,你从前面右转第二排架子上就有了。”
我在自言自语的跟着前奏的对白演着独角戏,甚至还捏起嗓子默默的学着女店员的声音说话。
第一次走进学校边的音像店,误以为自己进到了一家艺术品画廊,米色的墙纸上挂满了装裱起来的黑胶唱片,60年代的海报上站的穿着西装的男子和白色裙子的姑娘。
今天放学早早的就跑过来听碟,店里的《八度空间》只有一张了。朝北的墙上挂着四台试听机,前三台都已经有人在用了,一张京剧,一张邓丽君,一张林俊杰,各自旋转着。从墙上取下耳机,耳朵里回旋的都是“过好一阵子你就会回来”。突然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膀,我猛地从沉醉的状态中惊醒。本能的侧过头去想去找到手的主人,看见一个矮我一个头的女生就在我面前。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锦年,她扎着长长的马尾辫,睫毛跟刷子似的闪来闪去。下午五点的夕阳斜着从玻璃门蔓延进这家小小的音像店,爬上她的灰色牛仔裤以及白色的卫衣,照亮她的右半边脸庞,却怎么样也点不燃她纯黑的眼眸。她指着自己的耳朵,我没懂,还以为她说自己听不见,瞪着眼睛看着她。她踮起脚轻轻地两只手把我戴着的耳机摘下,然后指着门口看TVB的老板说:“他说店里唯一的一张碟你正在听,我看到你站这儿好久了,能不能跟我换一下。”踮起来的的一瞬间我感到她洗发水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孔里,好像是玫瑰,不由得怔了一秒。直到她用手拼命地在我的眼前挥动,才意识到自己一直的糗态都被她收入眼里,慌忙给她移出了位置。
转过身刚要离开,后边一个力量拉住我。
“这碟我今天会买下来,如果你这么喜欢的话,把你的联系方式给我,我下次借你听。”
然后她对着我淡淡的笑了一下,那种介于礼貌和开心之间的微笑。
(二)
“欸,齐寻,你是周董的粉丝吗?”
“那当然啦。”
“那下面一个节目你可要听好啦!下面有请高二11班的锦年同学为大家带来一首《反方向的钟》!大家掌声欢迎!”
我明显的感觉到一开始听到周董这两个字的热烈气氛明显的淡了下来,心中一阵嗤笑,一群面皮粉。然后一个人从班级队伍里站起来,脱下校服,拿在手上认真的挥动,大声的尖叫,引起了一群拿着五三的学霸们的白眼。
班主任在前面咆哮着:“周淩你给我坐下!”扶着眼镜就朝我冲过来。
我假装听不见,大步的跑开,绕过高三的全部班级,两步迈上台阶,到了主周台后面等着锦年。主周台后面一片漆黑,我拿着打火机“啪”的点燃又松开,再点燃。她还在台上唱歌,我听到她的每一个换气都处理的那么小心翼翼,声线随着伴奏都飘散在空中,我看得到,是灰色的,像烟一样。看着那些灰色弥漫,看着它们像烟一样被我吸进体内,在黑暗中,感到自己轻飘飘的。台下传来零零星星的掌声,是锦年唱完了。她长舒一口气从主周台上走下来,摸摸自己的胸口,看样子是紧张了。一个抬头,看到黑暗中的我吓了一跳。
“你怎么在这等我。”
“等着给你送花呢。”
“我的花呢?感觉下面的反响不够热烈啊,嗯?”
“他们懂什么,一群面皮粉,除了《夜曲》、《发如雪》还听过什么?”
“所以什么叫面皮粉?”
“就是只有像面皮那么薄的一层表面上喜欢,其实一点都不了解偶像的粉丝。”
锦年一把环住我的脖子。“哎呦,现在都会造词了,看来高考语文要飞起啊!”我把一根棒棒糖撕下包装,塞进她的嘴里,再把她的手挪开,转身往楼梯下面走。
“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味道的!”
“你急什么,那是我给你的花!你的花我塞你嘴里了。反正我今年就解放了,先去大学看演唱会了。小丫头,刚刚唱的还不错,就是中间转音太急了。可以再……”
回过头看她,她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三)
锦年跟我认识的时候她初三,我高一。一年后她跟我考进了一所高中。
高中严格查着装,其他姑娘都想方设法在教务处的严查下给自己的发型变点花样,今天烫个卷,明天剪个刘海。锦年永远都是高高的马尾,帽衫外面套着校服,唯独有时候放学会戴上黑色的棒球帽。
那时候手机还没有精致,很容易被发现,听歌全靠MP3.上课时偷偷的把耳机穿进袖子里,把手缩进袖子捏着耳机,装作若无其事的用手撑着耳旁,其实是在偷偷的听歌。这一招只有我能用,因为只有我的耳机线最长。所以我经常会把耳机借出去,作为回报,我可以听他们的MP3。
锦年跟其他人都不一样,其他人的MP3里都是情歌,什么《黑色毛衣》、《可爱女人》,她偏偏要听《印第安老斑鸠》、《梯田》、《懦夫》。我对着自己的歌单跟她一比较,就一首不一样,我加了《反方向的钟》,她加了《完美主义》。从那天开始,她认真的听了《反方向的钟》。
我跟她住在一个方向,所以我们结伴回家,但她比我先到家,我会目送她走进那一片钢筋铁林。我高二开始,放学变得晚了,每次她都会带着耳机在校门口等我,看到我从教学楼里走出来,会摘下耳机对我淡淡的笑一下,那种礼貌和开心之间的,然后告诉我她听到哪一首歌。有时候我们会跑到那家我们相遇的音像店听一会儿歌再回家,7点准时走。听到哪首是哪首,一路上我们一人一句歌词接龙,谁先答不上来就该到她家门口的小卖部请对方喝汽水,自己不准喝。我每次总会在倒数几句记错几个词,锦年倒是像吃了记忆面包一样,一字不差,有时候我质疑她,她就拿出手机百度给我看,然后告诉我:“周淩你怎么老输啊,能不能赶紧补补课?”。总之每次我都会看着她把一玻璃瓶的雪碧喝完。她只喝雪碧,因为是周杰伦代言的。
高考结束,我考去南京,临行前她第一次请我在家门口的小卖部喝了汽水。
“周淩,以后这么一起喝汽水的日子就不多了。”她倚在冰柜上,侧过头看着我。
“什么一起喝汽水了,都是你在喝我在看好么?”我笑着告诉她,她不听,继续喝着自己的汽水。我偷偷塞一张纸进她的校服口袋。
锦年感觉到了什么,侧着头看着我,我告诉她,希望她能找到一个陪她一起喝汽水的人。
(四)
所以她还就真的找到了。
高三的第一次月考,坐在她后面的一个男生看上了她。按她在微信里的说法是那个男生看她的眼神就像看天仙一样。
不只是那个男生,高中的一片男生看她都跟看天仙似的。
锦年肤白,大夏天,我穿短袖都会晒出痕迹,她一件背心晃来晃去,还就是晒不黑。再加上她微微上翘的鼻子,前凸后翘的身材,说是校花绰绰有余。但我们高中的校花从来不是她,因为她跟女生都合不来。她嫌一帮女生作,所以她们过来讲话锦年从来都是爱搭不理,能用鼻子回答的从来不动嘴。久而久之,学校里那些“人见人爱”的女生也就都不理睬她了。
就是这个无数次叼着吸管跟我说最讨厌学校里矫情女生的她,还是没能避免俗套,跟那个考试坐她后桌的男生恋爱了。
语音里的她淡淡的描述着,那个男生跟她的喜好有多相同,最喜欢的专辑是《八度空间》,会跟她聊好多好多自己的想法,这些都是那么契合,他甚至也只喝雪碧。虽然这些话都是极其平淡的语调说出的,但我还是听出了一开始语气急促中透出的兴奋,我想她大概是开心并且幸福的吧。
锦年每半个月会给我写一次信,信上大多会告诉我最近的学习怎么样,有时候也会说说跟男朋友的进展怎么样。我的回信就更简单了,那时候刚刚在学校里组起乐队,会告诉她自己最近在排练什么歌曲,乐队里都是什么有意思的人。所以每一次她都会信的最后加上一句:排首周杰伦的给我听听。
过了一个月之后我退出了乐队。锦年跟我说:“你看看你多没有恒心,这才一个月呢,给我的周杰伦都没排出来呢!”我告诉她:“跟那些人聊不到一块去,一个个都只想着自己,没有往一起想的劲。”小丫头没什么耐心,一会儿就叽叽喳喳的聊到天南地北去了。我本来想跟她说,没能说出口。
(五)
一月份,她来南京艺考。我任她挽着我,在狮子桥的灯火间穿梭,她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拿着大鱿鱼,左边一口右边一口,被鱿鱼辣到了就张嘴,我拧开瓶盖往她嘴里倒雪碧。逛了好久,我们看了紫峰的夜景,吹了玄武湖的夜风,最后晚上我们俩在宾馆里喝啤酒。
“要是我真考到南京来了你可要罩着我。咳咳咳咳。”喝着啤酒都能被呛到。
“好,带你吃好吃的,带你玩好玩的。咱们一年去听一场周董的演唱会,嗯?”
“嗯。”然后旁边再也没有声音。
我靠着床垫,侧过头看着旁边的她,锦年一个“大”字型躺在床上,呆呆的看着天花板,眼神涣散,她的马尾顺着脖子搭到胸前,平滑的曲线忽然上升。她注意到我的视线,回过头看我,然后露出了微笑,礼貌和开心之间的那种。我赶快移开停留在山间的目光,直直的看着前面的电视柜。空气中布满了沉默,但不是尴尬的那种。我们没有开电视,电视桌旁的台灯散着黄色的光,柔和极了,肉色的窗帘映衬着窗外的夜景,我突然觉得这一刻好美,房间的光,窗外的夜,和静寂里传来的阵阵呼吸。
“怎么了你累了,说好的幸福呢。我懂了不说了,爱淡了梦远了。”她突然唱起了歌。
我打着响指给她伴着奏,她也随着响指加起了切分,异常的爵士。
她突然停下来,我看向她,她看着我,面无表情。
“我分手了。”
“嗯。”
“没什么,继续唱歌吧。”
那夜,我们唱了一晚上歌,就像在宾馆里开了KTV,唱了好多好多歌,都是周杰伦。
但没有《反方向的钟》,我想唱来着,不知道怎么开头。南站,她问我:“你在纸条上写的数字什么意思啊,我看不懂。”我对着她笑了笑。她回了我一个微笑哦,礼貌和开心之间的那种。
(六)
锦年很幸运,来南京第一年不到3个月就遇上了周杰伦的南京演唱会。
我没太能兑现自己的诺言,学校离得太远了,我在仙林,她在龙江。相隔太远,两个多月我们在一起吃了一次饭,看了一次电影。更多的时候还是用手机联络,不过也少,她刚开学,各种各样的事情也都堆在手边。
她很少跟我讲学校里的新鲜事,讲到一半就要我唱歌给她听。室友一般都在各忙各的事情,我就躲到阳台上边抽烟边给她唱歌。唱到最后她会轻轻地跟我说,我们熄灯了,我要去睡觉啦。嗯的一声之后她挂断电话。
好不容易等到这个机会,我带她去看演唱会。一路上禁年就像个刚进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叽叽喳喳的,超级兴奋。她穿着印着Jay黑色头像的T恤,完完全全一幅脑残粉的模样。
在奥体门口,我们买了贴纸,买了荧光棒,我给她在左边的脸颊上贴上JAY,贴上杰伦我爱你。
他出来的一瞬间,全场都沸腾了。我看着锦年,她没哭,但她的眼睛确实湿润了。我们跟着一首首歌声嘶力竭的呐喊,疯狂的摇动着荧光棒,这让我想起了不知道哪个流氓的那句话:“那晚我们疯狂地做爱,就像没有明天一样。”说实话,这跟我看演唱会的情绪是几乎一样的。锦年的马尾随着她的一蹦一跳上下的跳动着,还有小白兔。我紧紧的握着手机,不敢放松,周围都是激动的人群。
突然全场都安静了。场地中央缓缓地响起了大提琴的前奏。所有人一阵惊呼,疯狂的掏出自己的手机。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师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我摁下手机上的那个号码。
“喂!喂!”锦年拿起手机,对着听筒那边大声的喊。
我笑笑,想喊住她,告诉她当然听不见。她喊出下一句:“你快听,《晴天》!”
接着我见到了我从来没有在她脸上见过的微笑,那么开心,那么阳光,就算是在晚上,还是阳光。我第一次看到她的16颗牙齿,第一次看到她松开皮筋,散下头发。她大笑着,对着对面继续喊:“好听吧,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他会唱《晴天》,专门等着给你听呢!”
我举起手机,听到里面的女声。
“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Sorry, the number you……”画面定格在手机屏幕上的名字上:锦年。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全场在大合唱,除开愣在那里的我
(七)
我喜欢锦年的马尾,喜欢她上翘的鼻子和睫毛,当然,最喜欢她喝汽水时用左手把鬓角的头发捋到耳后,那是我永远也看不够的动作。当然她不知道,她有很多不知道。
她不知道我天天赖在小卖部大娘那儿套她最喜欢的棒棒糖味道。
她不知道因为我知道每一首她爱听的歌,我会工工整整的把它们的歌词都抄下来,圣经一样的编纂起来。故意背错歌词只是因为喜欢看她捋头发的那一下。
她不知道她高中的男朋友顺藤摸瓜的找到我,问清楚每一点她的喜好,她爱听什么,最爱的歌,最喜欢喝的汽水。这一切的相同点都是我赋予他的,所以我不奇怪他们分手。
当然锦年也不知道我离开乐队是因为其他人觉得《完美主义》排起来太浪费时间。
一切,都是因为她不知道纸条上的96 94 4826 64.
穿梭时间的画面的钟/从反方向开始移动/回到当初爱你的时空/停格内容不忠/所有回忆对着我进攻/我的伤口被你拆封/誓言太沉重泪被纵容/脸上汹涌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