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更新了【青春】系列的第一篇文章,很开心得到了大家的鼓励,给了我继续前行的极大动力。每天更新2000字在我以前看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简书这个平台给了我无比珍贵的机会,我也愿意将我的所有业余时间奉献在这里,将我饱含深情的文字献给简书读者们。之所以写这个系列,是想和大家共同聊聊青春时期带给我们的成长与感动,但不得不说,写这个真的是很容易暴露年龄的!至于95后、00后的弟弟妹妹们,也欢迎你们了解下姐姐那个时代的事情,对你们的成长或许会有些帮助的。哈哈,开个玩笑,言归正传。今天我想跟你们聊的是,属于我们那个年代特有的“朋友们”。
今天的咖啡主推卡布奇诺,外加提拉米苏甜点和开心果^_^,而我已经迫不及待要跟你们分享我的故事了。
1、笔友、8毛钱邮票和信
如果有00后的弟弟妹妹在的话,你们知道什么叫“笔友”吗?没错,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同学之间很流行交笔友。所谓笔友就是定期互相写信的朋友,一般都是素未谋面的陌生同龄人,可能是两个城市的、两个学校的或是同一学校的不同班级,总之,通过写信而相互了解,沟通感情。笔友之间一定是不经常见面的,平时写信交流自己的小秘密,因为不熟,所以可以放心地诉说。你们可能会说,不就是现在的网友吗?但在我心中,笔友给我的分量则是很重的。
至今还记得为了给我的第一个笔友写信,大冬天跑到邮局买邮票和信封的场景,当我将自己精心写好的厚厚的信装进信封,贴上8毛钱邮票,双手虔诚地塞进邮筒时,内心的激动是遮掩不住的,好像比考了100分还开心。同时又埋怨邮递员是在第二天才把信取走的,心想,那我的信岂不是还要在邮筒里待上一晚?想到这里,心情很沮丧,等啊等,终于挨到了第二天下午,跑到邮局旁边,眼看着邮递员叔叔把信取走,于是才蹦蹦跳跳地回家了。这封信是寄给在另一个城市的女孩,叫小纯。
小纯是我第一个笔友,在地级市的重点初中读书,我们家是下边的县级市。之前也从未见过,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介绍的。在信中,我们聊学习生活、聊明星、聊喜欢的男同学。一年下来,我们通了几十封信,但始终没有见面,我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现在想来真是不可思议!十几年间,科技竟然潜移默化、不声不响地改变了每个人的生活方式。现在就连我的姥姥都在玩ipad,纸质信封和信纸只会尘封在我抽屉的角落里,已经落满了灰尘吧!邮票就更是珍奇物了!记得当时,为了省钱,我还偷偷把上封信已经盖上邮戳的邮票小心翼翼地撕下,再用橡皮轻轻蹭掉印子,做第二次废物利用。我还骄傲地把这种方法介绍给同学,就像向他们介绍我的奇特发明似的,那时真的蛮有意思!
第一次和小纯见面,是快要毕业了。她到我的城市来玩,我们约好在一家服装店见面。我的心情像烧开水似的沸腾着!聊了快两年的知心好友,马上要知道她的样子了。我走进了那家店,看到一个女孩在看衣服。这里没有别人,我知道是她,于是笑着看她。她那天穿了一件黑色针织衫,胸前有个少女放风筝的图案,下身穿着牛仔裤和白色运动鞋,腿很细很直。她转过来,发现了我,也对我笑了,说了我的名字。我们一起去了街饮店聊天,面对面地我看清了她的面容,略显方正的脸、眼眸清澈如水晶、太阳穴旁有一颗黑痣,整齐的马尾辫旁别着一个镶钻的心形发卡,声音浑圆且缓慢,真是活泼开朗而又不失理性的女孩儿。没有过多地寒暄,直奔主题,像极了在信中放肆的倾诉。她喜欢一个男孩,但将来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她现在谈的是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
我倾听着,很想安慰她,但不知该说什么。我当时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
那次我们分别后,就毕业了,渐渐就没再联系了。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真的分手,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幸福的,因为她没有再找我诉苦。
也许,笔友的意义就在于,有一个人,始终在倾诉你心底的寂寞与忧伤。这就足够了。
现在看来,笔友和网友似乎有很多共同点,比如在现实生活中都不认识,通过一定的媒介取得联系,可以互相说知心话等等,唯一不同的就是在当年,写一封信要几天才能收到,信息量实在有限;而现在,想说的话几乎同一时间就可以通过微信和QQ传递给网友,真的是方便多了。但是,和现在的网友相比,当年的笔友却似乎更“靠谱”,也更珍贵呢!
2、送我手语书的聋哑女孩
大一期间,我参加了学校社团,去聋哑学校看望那些聋哑孩子。第一次去聋哑学校,对那里的一切都很好奇,参观了过后,觉得学校的硬件设施跟一般的学校都差不多,只是能够通过学校墙壁板报看出些不同。我们当时是由学校带队,去了一个班级,里面的孩子都是聋哑人,听力不好,也不会说话,我们就用笔互相交流,询问了对方的名字、年龄、爱好等等,聊得很开心,并且留了QQ号码。
回去后,有个女孩加了我的QQ,她叫小红,并且邀请我去她家玩。我接受了她的邀请。
她是一个人在重庆租的房子,家里是重庆区县的。房间是和别人合租的,地方不大,却很整洁。我们通过纸和笔交流。聊多了,我发现她是一个非常积极上进的女孩,喜欢看书,喜欢作家三毛,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羡慕三毛可以去过自由自在的人生,并且有一个非常爱她的荷西。我像找到了知己一般,激动得握握她的手。因为我也喜欢三毛,三毛是我第一个看完了全部作品的作家,在我的人生中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我告诉了她我对三毛的感情,她甜甜地笑了。她说她以后要用自己的能力去生活,要学会独立,先打算在纺织厂工作,并且要多读书。我用笔鼓励了她。
临走时,她握着我的手,从她的书架上抽了一本书出来,要送给我,我看书名《手语》,不禁有些想哭。这种是我完全不会想到要买的书啊!在她看来,确是必须要学会的。我有点哽咽,脸上却笑着,写给她:“好!等我学会了跟你打手语!”她也笑着点点头,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给我。
十年过去了,那本手语书至今还在我的柜子里,被我几经辗转带回了故乡,中途多次搬家,不少书籍都送朋友了,但这本,不行。
特别的朋友带给我人生特别的意义,相信她们会永远留存在我的心间,成为我心头永远的感动。
你们还好吗?好怀念你们,好怀念我们共同走过的青春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