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码文字这事儿这得追溯到初高中年月了,那是十多年前的光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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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初上中学时候特别喜欢语文课,讨厌英语课,所以大部分英语课程被我用来看各种课外读物了,到了中后期时候,以至于语文成绩非常优异,英语分数也特别靠后,我是中国人,不学英语话在当时年月很盛行。
语文课上我的作文试卷作文被老师拿来宣读,让同学们学习是我最引以为骄傲的事。
犹记得班级里的坏学生因为调皮(´。・v・。`)而班主任无所惩罚办法用其极之后选择让他们抄录我的作文10遍才可以放学回家。
写作给我带来的光环和荣誉在那个年月无疑是我兴趣爱好种子最好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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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年月更替,春华而秋实。小伙子变成了中年大叔,小姑娘变成了小嫂子,岁月这把杀猪刀一直是公平的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刻画着皱纹,风霜雨露,不休不倦。
我的这种习惯也一直伴随我的成长,坚持到今天。从一开始的日记本笔记本手写,到后面的人人网,QQ空间,再微博,最后到偶然的与简书APP邂逅。这一过程基本上是跟着互联网浪潮的迭代而循序渐进的。
从前时间慢。
坚持写作与读书的习惯如大浪淘沙一样被保留下来了,变成我茶余饭后以及休闲放松的一个重要选项。
可以不夸张的说,是它使我的生活丰盈而不寡淡,使我的生命璀璨而不失色。
这项算作是技能的爱好也使我收到一些来自身边人的赞赏,以及微薄的额外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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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总结,了解我的人可能知道。
回味过去,展望未来。过去的不足,未来的方向,这样全拿文字来记载下来,一者使自己映像深刻,二者日后可以溯源,再者这也满足写作的一个需求。
有人说常阅读的人都特别好看,这或许就是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体现吧,我对这句话进行了实践发掘,我发现大学里面的文史教授们都特别温文儒雅,行为举止得体,言谈大方。而马路旁大排档老板则是腰肥肚圆,大腹便便的模样。
这一发现你无法辩解与驳斥,所以,为了让自己好看,请多读书勤写作。特别是女孩子,男生糙一点点无可厚非。
这种百利无一害的习惯为什么不维系?为什么不坚持?
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幸福的人,早睡早起,读书写字,喂马劈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