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门锁管理,加强学校财产保护,学校决定实行钥匙领用登记,落实使用责任制,请大家遵照执行。
二、对象
各学部、后勤部门工作人员
三、方法
学校各教学楼、宿舍楼的所有门锁钥匙均由后勤物业部统筹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开展内部管理,各使用人自觉遵守配合。
四、分工与责任
后勤物业部负责门锁钥匙的发放、更换,对各区域的财产情况进行建档造册,定期对各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处理上报的故障问题,对破坏学校财产的行为进行定责处理。
各部门负责人为区域分管责任人,应划分好在部门各区域的负责人,确保划分到位、责任到人。严格把控部门成员的物管行为。
各区域负责人为所负责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好所辖财产,及时报修报失。因保管不当、疏忽或故意不报而造成损失的,责任概由区域负责人承担。
五、细则要求
1、教学楼
班主任为教室的负责人,办公室室长为办公室的负责人,楼层层长为该楼层公共区域的负责人。每学期开学前夕,学部主任向物业部提供各区域的负责人名单,物业部按名单分发钥匙并正面清点财产、签订责任协议书。学年结束离校前夕,学部主任应向物业部提交详尽的各科室财产情况汇总表,钥匙以年级为单位归还至物业部。
学期中,区域负责人有调岗离职的,需到物业部登记。
2、功能室
学期开始前夕,学科组长向物业部提交功能室使用的课时表。临时活动需要用到功能室的,提前一天向物业部申请登记。
使用期间,老师对功能室的财产完整承担所有责任。督促学生爱护公用财产,遇到物品损坏的应登记上报,否则将按损坏学校财产予以处理。
3、宿舍
学生宿舍钥匙统一由生活老师持有保管,禁止生活老师随意将钥匙转借给学生或托与学生保管。
教职工按入职手续指引登记宿舍、领取钥匙,更换宿舍,请到综合办公室登记办理。借用学校物品的,需到物业部登记并缴纳一定押金。擅自更换宿舍、私自挪用学校财产的,一经查出,将公示严惩。
4、各办公室
各办公室自更换新门锁起,办公室人员向部门主任申请办公室钥匙,由部门主任统一向物业部登记申请。办公室所有成员务必保护好所在办公室的财产。人员调岗离岗时,应及时向物业部交接钥匙。
5、车队
新购校车必须进行出入库登记。校车验收完毕,物业部建档,登记好车钥匙。车队管理员再向物业部申请校车钥匙。车队钥匙由车队长、干事共同保管。日常工作中,校车司机领取、归还钥匙时应签字登记。
6、外来机构(人)借用钥匙
外来机构(人)因任务需要,需借用到钥匙的,需到物业部申请,登记好用途、归还时间,经审核同意才准许借用。
外来机构(人)完成任务后,必须关好水电门窗,否则将全责承担损失。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造成财产损失的处理办法参照2018年9月23日颁布的《维护公共秩序有关条例》。
后勤部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