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那个电影我是很不喜欢的,因为,电影的最后,女主角死了。我不喜欢女主角死,如果非要,我宁愿自己死。
不喜欢电影的结局,但是,喜欢和你去电影院的约定,喜欢为了约定去淘衣服的那种期待心情。你不知道,之前我穿的风衣太大了。
简直又黑又长,严重的把我引以为傲的小蛮腰杀没了。为了让我的小腰冒出来,我拼命的找衣服。你不知道,当我出现在电影院门口时才发现,新买的棉衣袖子上的商标扣还挂在那。
你冲我笑着。
可能吧,衣服比较合适,连我也那样觉得。想了想,我只能把商标扣塞进衣袖。
我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可我的心那一刻却是少女般纯真。我清楚,自己对面站着的,可是我十多年没见,十二岁时就喜欢的男生。因你的容颜不变,我的痴心也不改。
所以,只要站在有你的空气里,时不时光,岁不岁月,我都已经回到了十二岁。
木林,外面的世界太复杂,外面的人心太险恶,所以,我只想回到天真无邪的十二岁。
永永远远。
你來,我就回去了。
中间无值与不值,虚与不虚,都被虑空,真真的回去了。
如果有时光机,你最想回到哪一年前?
如果真有时光机,让我回到没认识你之前吧。不是后悔,无趣。
因为,如果时光倒转到十二岁前,所有事情重来一次,我仍会失去你。
不是我不会去想不会去追。
追又怎样,十二岁的年轻,有聚还是分。
木林,我不喜欢分开的结果。
我喜欢长长久久的,哪怕只做同学也是。
木林,再让我讲讲那天。
我喜欢那个电影院,因为你坐在我的旁边。
我喜欢那瓶水那桶爆米花,因为是你买给我的。
我喜欢那条街那条道,因为你同我一起走过。
我喜欢那家餐馆,虽然一顿饭吃完汤也没开,但就是喜欢,因为,我喜欢坐我对面吃饭的那个家人。
我不喜欢那个药店,买了那么多昂昂贵贵的药,仍治不好你的咳嗽。
我不喜欢那个站台,因为我们又要别离。
我后来还不喜欢那个小天地的同学会。因为我看到你和其它很邋遢的女人激吻了。
肖肖也是。
我小时候的死对头如今的挚友李明哲也是,你们三个居然在一个聚会上同吻一个浓妆艳抹,人尽可夫的老女人,居然还像吃糖一样的带劲。
都不是随便的人!都随便起来不是人了?
后来,林大头说:“肖肖,同学聚会那天,你和别人喝交杯酒,和不止三个女人亲嘴,难怪你至今会没老婆。”
那是我把迷月介绍给肖肖后才讲出的事了。
迷月同我是中天地的同学,同十几年没见,念书时她对我是很好的,只是许多年没见,她如今的为人处事我已经不了解了。
当我知道她离异单身时仍是很惊讶的,我把她介绍给三个人,有荣,家里田地被占,爆发户了。
有荣说:“以前穷了不敢晒,现在有了人却已经老了。”
我把他的大别墅连同人发过去。
肖肖呢?
有车有房,月薪过万。
木林森,有车有房有颜值。
结果,迷月选你。
迷月她选你呀。
我常常想,人生要多厚着脸皮才能放掉过去忘记痛苦。有的人,可以如此能够这般,为何我做不到。
最后,肖肖用着多了,积极又奋进,我也就才依依不舍的把迷月给他处了。木林,我真不懂你,如果懂了,也就不那么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