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葬礼上,还没进门就声闻寰宇的,大抵不是出于悲伤,多半是来闹事的,其中又十有八九是要夺家产。当然,这种抢掌门的江湖惨案,也算不上什么新闻,连金庸也写的不多。
海宁查家,世家望族。于是介绍金庸时,给他列家族树的文章颇有市场。这倒也不能说不对,但究竟还是人物传记中很无趣的因素。当然,也不能一杆子全部打倒,我还是很喜欢那个写“云中鹤”的金庸,管你亲疏远近,必认徐志摩一个淫贼方可。哈哈哈,此中多少少年豪情,真有些仗义不平的大侠之气。
不过,细究起来,那些阿谀他家学渊源的,也多是揣摩着他的心思说的。毕竟他自己写起书来,旁枝末节处,常也追索些家族的典故,倒也不令人生厌,但说完全秉公持正,未免对小说家也过分苛责了些。
这么说着,让人想起了《连城诀》。对我个人而言,这故事写得只是罢了,后记里关于原型的叙说反倒更是打动人心。毕竟真人不曾脱厄解困,真一个可怜人,算是借着才子的春秋笔法,在书里活了一个恩怨分明。至此,在我心里,金庸的祖父固然是个为民做主的好官,这才子自己更也做了件慈悲怀恩的好事。
读小说的快乐,最多当然还是来自对于主角的代入感。
少年时艳羡段誉际遇,所遇美人成群,除了一个求之不得的,其余个个爱之不能自拔;武学方面从未下过苦功,却跻身三大绝顶高手之列,内功的源头甚至是本少儿不宜的图刊书画(大人实是也不宜看的);作为大理的独苗世子,事业稳定且前途远大,不能说没有风险,但出门的保镖也是武林高配。据说金庸也说过如果要选一个主角来做,会选段誉,当然,理由不是这些。
少年时虽然也敬佩萧峰,可实实在在没有做他的胆量,毕竟,他的命未免太苦了些。武功固然高,可练得辛苦,寒暑不断还要出生入死;当上丐帮帮主固然也算事业有成,青年才俊,但真的拜托哦,不管怎么自称武林第一大帮,那也是丐帮诶,丐帮诶;至于感情,看上他又能长久的,只有一位少妇和一位小姑娘,这两位都是蛇蝎美人,前者坑得他前半生身败名裂,后者对他倒是挺好,只是想想手段不免令旁人胆寒,可怜两情相悦的阿朱,却又身世坎坷命不久长,他,恐怕是命硬。
如今,再不敢妄充少年,才真真敬服萧峰的情怀。武功辛苦,件件得之正道,当帮主也是变态级难度通关,没存过一丝侥幸,爱固爱得辛苦,却纯粹得仿佛方外之人。阿朱死了,他就终生不娶,阿朱说要照顾妹妹,他真真一生不负所托。他是真的大英雄,因为他做事看的不是难易,讲的是是非。活得久了,萧峰的勇敢,让人觉得很亲切。
说来搞笑,少年人的爱恨情仇,时而激烈,多数也肤浅。黄日华的《天龙八部》里,若是阿紫/阿朱的角色能更好看些,或者那时肯做萧峰的比例也会大些。
张无忌就比较典型,虽说RP系数堪比段誉,身边漂亮姑娘也多,可究竟是个性格优柔寡断,缺乏气概的人物。可偏偏就是有个田园牧歌的好结局,也就是萧峰求之不得的那一个。唯一让人能心理平衡一下的,大概就是那个结局并不稳固,终究有个被继续摆布的隐患。
作为主角,人生的高潮过完了,最好祈祷书写到了结尾,不然,就有得好受了。这种情况,作者仁慈一点,好像JK罗琳对哈利波特,还是比较容易控制的。但作者本人活在世界上,要轻易做到这一点却是没什么可能的。
金庸的人生后期,对江湖来说,大抵是没什么贡献的,留下的多是些沽名钓誉或者全心搂钱的传说。与他辉煌的前半生一比,嗯…还是不要比的好。可是,这么说对社会也许正确,但对金庸本人当然不是。能够一生光明伟岸,当然好,但老了老了,想让自己过两天舒心日子,又凭什么不行呢?多赚点钱过得舒适些,没偷没抢,躺在功劳簿上享受,那也是自己的功劳簿。
时不时改改自己的作品,是很任性,也大抵是勘不破红尘往事,但我们到最后都敬重少林方丈,不是因为他是少年英侠虚竹的父亲,他显然也做了破戒违规的行为,但他到底敢作为有担当。勘破红尘的扫地僧,大家多的是羡慕,但对少林方丈却是不打折的敬重。有此,亦足矣。
只是,话说回来,为尊者讳,算是好传统。但文过饰非也大可不必,做错了的,总归是做错了,不苛责也就够了,还要把它包装成好事,就有些过分了。三次婚姻,第一次说起来是感情破裂,无可厚非,但抛弃了相濡以沫、一起艰难创业的第二任妻子,无论如何,都该说是自私薄情。这都要说成风流倜傥的人,柯大侠定是要跳出来一杖打死的。
人即故去了,那么这些事,不提也就罢了。
大人物一旦过去,宵小之辈总是要马上跳出来鼓噪的。写完这句,我想,我也该赶紧自认个宵小为好。演大场面的时候,虽然结局差些,但究竟比路人甲好一点点(一般来说,主要是片酬高些),总算是个落袋为安。
当然,抢掌门的江湖惨案,恐怕更多些,也难怪宵小之辈想跳。
今天早早就看见一堆撒了花露水的石头写的怀念文,看不见真人也体会不出里面的声情并茂,但句句透出接任掌门的意思却很明显。想想也对,毕竟金庸活着的时候也没跟他打过假,这会儿更加是不会了。读金庸多年,若悟不出关键时刻抢掌门的道理,那金庸肯定是白读了的。
这堆石头少年时,读金庸一腔热血我信。可把怀念的文章写成这个样子,不免想起句《雍正王朝》里的话,“一旦入了名利场,是个人也不是人了”。
这石头以前说金庸的有些话很对:金庸写的是江湖,心里是庙堂。
有一日看到一个关于《水浒传》的评论文章,突然意识到,金庸的江湖是一个文人的江湖,或者说,是士大夫创造的江湖,最简单的证据就是,金庸的江湖里虽然有官府和草寇,但武林里却从来没有黑话。哈哈哈,这当然不是个什么伟大的发现,却能解释为什么这个江湖能深入人心。因为那根本就是一个浪漫的江湖啊。毕竟,读了《水浒》而想做山贼的人不会太多,但读了金庸而想做大侠,却是每一个人都做过的梦吧。
写得不伦不类,看不见怀念,好像也不怎么感伤。但,还是以此,纪念金庸,他确是一个创造了浪漫江湖世界的大师。
文宇
陋室有茶而无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