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李煜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这应该是南唐的词风了,特别善于眼前身旁的那种微小景物的变动以此引起他内心的一种活动。
说到南唐的词,不得不提南唐后主李煜。李煜的词最有名的就是《相见欢》和《虞美人》。以前只是觉得这两首词写得特别的美,能够让我们有心戚戚焉的感觉,具体的也说不清楚,但就是读了让人特别能产生共鸣。
读了叶嘉莹先生的介绍才知道李煜他是一个内心特别锐感的人。他能够把他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都非常真诚的写到词里面去。也正是这份真诚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所以他是用心灵来说话的,这也是王国维所说的以血书者的含义。用自己的话来表达自己所看到的景,以及当时内心的真实感受。
王国维曾经把诗人分为客观的诗人与主观的诗人。客观的诗人是不可不多阅世,而主观的诗人不必多阅世。有一种人是要向外面去认识的,认识世界越多对人生理解的就越多,可是还有一种人他对宇宙人生的认识不是向外的,而是内展的一个小小的事件就能够触动他的内心,进而扩散开。李煜就是这样一个词人。这两首词我们可以看出。他所描写的是他所经历的,虽然只是个人的悲哀,虽然他并没有社会各阶层的生活体验,但他所经历的国破家亡的悲剧在这样一个敏感的,情感丰富的诗人心灵深处,就一下子扩散出了深沉悠远的,把个人的生命同社会乃至所有人生的生命都表达了出来。他所写出来的词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哀,更是我们每一个人内心都会有的,所以读他的词才会有深深的共鸣感。
他的这种赋予感发的力量,那种感动那种敏感的心,通过文字表现了出来,而他的这一特点在诗词上来说可以说是推动了诗词的发展,让词从一种歌词功放的内容、毫无价值的一种形式,居然会有这样丰富精微细致含蓄的内涵,可以说李煜冯延巳等这些词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即便是看李煜早期的词,虽然说描述了奢华的宫廷生活,但也是他内心的感动和自然的流露。虽然说在词的历史上成就了一词人,但作为一个君王来说确实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