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著中《水浒传》是我的最爱。
这篇文关于施公的用笔之神不再多说,描述人物行为只用几个关键字便能够将个性活跃眼前。这次看的版本是人教版,在一百单八将聚首后还有后五十回,这后五十回将施公的文学才华衬托的无比生妙。翻完后再感叹一下,人比人气死人。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小说有一种类型,这个故事在民间广为传诵,耳熟能详。并且多数是由说书人或者抄录者流传下来,通过多数人的艺术加工所以版本繁多。而最终成书是必定是由某个大能加工的版本,被世人所认可并且成为流传最多版本。《水浒传》《西游记》都属于这一类型。
如果说高鹗续的红楼后四十回算是狗尾续貂,在我看来至少他也能够懂曹老人家的心意,安排了不少符合原著本意的结局,不过境界和笔力无法呈现红楼之美而已,但至少将原本该说的故事讲了许多。而这水浒后面的五十回,劝没有看过的人千万不要看,简直污了眼睛。里面的笔法、情节、思想全部都是中国传统小说中最为常见和低俗的,文学上应归统地边小摊2元一本都不值的范畴。同样挂着水浒名头并且集结成书,在一百单八将天煞地煞排位后,基本可以不用在看了,相较前面精彩呈现的好汉世界后面连狗尾续貂都算不上。
有了爱才会有厌恶,如果你刚吃了道美味,又吃了道馊了的菜,高下立判后心情自然会不快,因此允许我先喷下后五十回。然后再谈下一些个人觉得有意思和比较别致的点。
谈谈大虫的世界
没有想到我想聊这个点吧,不是你们想像中的神人武松、憋屈英雄林冲、黑面宋三郎、嗜血黑旋风李逵,而是大虫。
书中所称大虫其实就是老虎,大虫在水浒里出场频次可以秒杀过半的英雄好汉,毕竟一百单八将里后续出场的基本只是露了个面,报个绰号说出来例便可退场等待名字今后出现只为分兵派将了。而在大虫之中也分个三六九等,最出名的自然是被武松打了的吊睛大虫。
书中怎么形容这只大虫?
先用店小二的话,“如今前面景阳冈上有只吊睛白额大虫,晚了出来伤人,坏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可能存在夸张之处,接下来会有更多的角度来写,这也是施公布场渲染气氛高明之处。山雨欲来风满楼,看的读者性急他却娓娓道来。
官方通告“新有一只大虫,伤害人命。现今杖限各乡里正并猎户人等行捕,未获……”这个够权威了,但还不够。只有懂得切身利害人的话,更为可信。但被大虫吃掉的人已为粪便,不会出来印证大虫的凶猛,那专业打虎职业人的话也可一听。
再用猎户视角道出大虫厉害,两个猎户失惊道:“你兀自不知哩!如今景阳冈上,有一只极大的大虫,夜夜出来伤人。只我们猎户,也折了七八个;过往客人,不记其数,都被这畜生吃了。本县知县着落当乡里正和我们猎户人等捕捉。那业畜势大难近,谁敢向前!我们为他,正不知吃了多少限棒,只捉他不得!”
因此,可证大虫凶残,并且为恶一方(里面许多好汉对于想过安稳日子普通人家也是恶的一种),除了它便是造福一方了。一条大虫成全了武松一世英名,原本打架斗殴怕被追捕投奔柴大官人,不安份寻衅滋事被冷落的武二,只是因为在景阳冈打了大虫便可一生为傲,在阳谷县直接被安排了个都头一职,应该说是平步青云。至于后来的血溅鸳鸯楼、醉打蒋门神在打虎面前都失了色。武松被世人崇拜景仰的也是因为打虎一事。
从这个故事可以得出以下信息:
那是一个敬重英雄好汉,可以靠名声吃饭的时代。都头虽然不是什么官属于吏的范畴,更不是能够穿飞禽走兽的官员,但仅凭打虎便省了查户口,一个县的都头可以直接任命,全县治安负责缉拿犯人都在他手里,可谓权限极大。对于普通人家百姓来说,已是人生巅峰。
还可以得出另外一点,长相很重要。书里这么描述武松,“知县看了武松这般模样,又见了这个老大锦毛大虫,心中自忖道:“不是这个汉,怎地打的这个猛虎!”如果神人武松有着时迁武大模样,哪怕打的了虎,没有真汉子气息也不会讨的上司欢心。书里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朱仝有一部虎须髯,长一尺五寸,面如重枣,目若朗星,似关云长模样,即使身为犯人依旧被沧州知府赏识并重用。而且梁山大聚义时,排第十二位,与他同样的雷横只能排第二十五位。
还可以继续引申出一点,名声靠狠。自从打了虎后武松自称打虎,血溅鸳鸯楼后也签上“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大名。行走江湖时别人也道“莫非是那个景阳冈上打虎的好汉”。而在鸳鸯楼连杀一十五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这些与打虎比起来都算不了什么。为什么,难道杀人不比打虎更凶狠?肉搏才是真血性,拳拳到肉的快感也将暴力宣泄的淋漓尽致。与兽斗时双方都成了兽。打虎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也没那么出名,因为多数是猎户抱团出行,利用下套工具等。但能够赤手空拳打虎的仅此一人而已,而且这头虎还是当地猎户无法处理为害一方棘手货。这样才更显得有价值,所谓的价值不仅与老虎本身实力有关还众人所意识到的危害。
另外一只虎也是有来头的,吃了李逵的母亲,然后一窝老小被李逵端了。
不过与武松打虎相比,这次杀了四虎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基本可以忽略,毕竟拿兵器不是神人。与动物贴身肉搏,血气方刚的体现。李广射虎故事广为流传,并不是因为射中了老虎,老虎多大多凶。而是因为没射到箭没石头才流传。因此凭借武器杀虎是可行的,但不是民间所认为的大勇人。
其他的虎被打了就白打了,杀了也白杀。解珍、解宝这两猎户兄弟估计没少打虎,但只是职业而已,并不显得暴力且富有激情的出色。但凡涉及到了职业了但显得平淡无凡。
但通过诸多故事中都有着虎,说明了虎在施公心里应该算是一害,那时还没有兴起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而老虎也是直接与人们生活相关,没有关在笼子里可以张牙舞爪可以威胁到人身安全,也不似在动物园里被关在虎山,只知道吃冷冻鸡肉,或者表演钻火圈的模样。
只有凶物方才入得了好汉法眼,我们好汉要做的事情叫做除恶,西方同样有这样的考验-例炼。身为英雄需要经历的考验中,必定有除恶一项,老虎单独出行体积庞大,并为百兽之王,自然当仁不二的称为大恶。
如果是狼,因为是一群一群的,杀起来比较的麻烦,而且狼的身材也不够强壮,人体型比狼大有点欺负狼的嫌疑。换作熊这个二瞎子,体积是符合需要了但欺负它总有点不对劲,不仁厚的感觉。天上飞的还不好打,毕竟不是神仙可御风而行,所以老虎成为主要反派也是有其道理的。
书里也有些好汉的绰号有虎,矮脚虎、锦毛虎、打虎将、母大虫这些,都是边缘小角色,也就插翅虎雷横好像还有点本事,但也不是狠人。打虎的人凶狠无比,带虎的却是怂包,这个特别奇怪。
打完虎谈下杀人
乱世人如草芥,杀人家常便饭,何以树威风?自当横马立刀,然后手起刀落之。
杀人方式有许多,最高尚的是光明正大约架,生死别论。事先约好的单挑向来是解决冲突和矛盾的方法,这也是弱肉强食中最为光明正大方式,比起笑里藏刀、暗中算计又正气了许多。
不耻杀人法,带着犯人路上随便找个地方结果他。要杀林冲时陆虞候说,“你二位也知林冲和太尉是对头……不必远去,只就前面僻静去处,把林冲结果了“,书中又描述道,“这座林子有名唤做野猪林,此是东京去沧州路上第一个险峻去处。宋时这座林子内,但有些冤仇的,使用些钱与公人,带到这里,不知结果了多少好汉。可见暗中因私结果犯人的例子已成惯例,这种暗地使绊的方式着实让人不耻。
可怜杀人法,行船到了江中,问你吃馄饨还是板刀面。而恶人假扮舵夫帮人渡河,专捡那落单有财客人,做船的多是路人过往不知当地情况,到了江心问句要吃馄饨还是板刀面。这样的恶人声名狼藉,为害一方杀过往之人不是好汉行径。他乡过客已枯骨,可怜闺中思良人。在古代出门是件危险系数较高的事情,很有可能走着走着就成了馄饨、面条还有可能变成了包子。
可恨杀人法,开人肉包子店,麻翻了剁成肉馅,不知害了多少英雄好汗。我们知道武松后来成了武行者,但他那一身头陀装扮从何来,估计不少人不曾注意。书里孙二娘道:“二年前,有个头陀打从这里过,吃我放翻了,把来做了几日馒头馅。却留得他一个铁界箍、一身衣服、一领皂布直裰、一条杂色短穗绦、一本度牒、一串一百单八颗人顶骨数珠、一个沙鱼皮鞘子、插着两把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这刀如常半夜里鸣啸的响”。看到头陀被害短短几句却也着实让我悲哀凄凉,可怜大好男儿却沦为口中之食。金圣叹曾批注“忽然又撰出一个头陀来,黄昏风雨,天黑如磐,每忆此文,心绝欲死。”此种杀人法着实可恨。
可悲杀人法,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铁牛无仁以嗜血为乐。只见那铁牛劫法场时,脱得赤条条拿着板斧,一口气杀了几里地,看热闹的百姓可惨了,书中道“也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晁盖看到大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而李逵是这样回应“一斧儿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施公写铁牛的邪恶,出于他的天真,没有复杂的头脑,杀人如像兽类般天然源于本性。这种杀性是种悲。
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在这乱世人的性命,廉价的很,活着不易,死的方法却很多。而施公笔下的好汉们,也是造成平民百姓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接下来想谈谈水浒里的女性和对逼上梁山这一词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