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一段时间以前,我不仅仅喜欢流浪这个词,而且还爱流浪本身。年纪轻薄,很多词语就带有浓烈的色彩感和画面感,好似走一趟就可以脱胎换骨。流浪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旅行,代表着前进,也代表着逃避。不走那一条吵吵闹闹的康庄大道,非得绕到一旁踩荆棘,所以流浪还带着大无畏的酷劲儿,代表青春,浅陋的愁苦和无奈。
朋友老萨也是爱流浪的人。
高中的时候,除了上上课吹吹牛逼外,就是打鼓玩乐队了,狂躁愤怒又莫名多愁善感,喜欢X-Japan,也喜欢许巍。对太多事情有自己的看法,不轻易受到动摇,自我定位的关键词是【无聊 音乐 旅行 大排档】。
有一次,他在路边遇到一个全身脏兮兮的流浪汉,好奇心大发。他坐到了流浪汉身边,俩人一起沉默了好久。突然,老萨终于忍不住问,你问啥流浪啊?估计难以承受这样突如其来的问题,流浪汉挥手一副要打的架势,老萨这才赶紧逃之夭夭。
“ 停电了一天。终于做了之前一直想去完成却耽搁下来的事情。在炎热的夏日里,在车站旁的烈日下抽一根香烟。乘汽车独自默默看窗外的景色,萦绕在盘山公路上。此时想起汤唯的《晚秋》。多么美丽的女子,静默的觉得她浑身都是力量。我已迷恋不能自已。晚安,时光。日子到头了,果子也熟透了。”
by 2012年某个时刻的老萨
而后,又这么晃荡着过了几年,经历了操蛋的大学以及在一堆明确想着泡妞的室友包围里玩吉他的时光,毕业那年,他和朋友乌龟正式流浪了:从小县城出发,一路向西藏。
乌龟也是一个很妙的人,做广告设计,在乐队里弹吉他,有时自己写写歌,是个个子不高但抱负倒是一车的人。说要靠自己去流浪,两个人一拍即合。
一路向西南,搭火车加徒步辗转几个城市,有时借宿在朋友家,有时网络上找沙发。两青年激情饱满意气风发,身边的人包括他们自己应该都觉得那个当下酷毙了。那年也刚好是微博兴起之年,启程不久倒是受到了很多关注,大到家乡媒体小到路上搭车的师傅、网上的某个网友。微博和QQ空间里不时可以看到动态更新,算是一趟不算低调的流浪了。不过令我讶异的是,老萨在后半程就与乌龟分开,各自分开旅行了。
他没有跟我分享太多那次旅程的细节,只是说不想太过在意别人的眼光,然后自己有意地在那年9月记下了一些他自己知道的人和事:载客师傅,情侣,妇女,私家车,去酒店路上的小姐,龙麻,单身汉,醉酒,小偷,路摊。
流浪的方式很多种,流浪的终点也不止一个。
在那之后,老萨安稳上着班,又开了自己的琴行,去年成了家,每天三点两线的生活日趋规律。虽然也经历了很多意外的人生考验,也算是一点点趟了过来。
“最近似乎迷恋‘情节’这两个字。想到我们之所以做的很多事都也许是因为过去心里留下的某些情节,好比钟情于某种食物、某个颜色、某种性格、某些热血的事情。飞机兄说过段时间就回了。我的吉他手又要回来了,不得不说我的乐队情节要被打开了,生活又来了点奔头,想起来我又伤感了。”
by 2013年某个时刻的老萨
不再那么躁,朋友联系少了,交谈也不再有突然飙高的音量,老萨被岁月柔和成了一个温和的胖子。
流浪这件事就在心里,也不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