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情书的男孩

我身边有许多的朋友,他们各有各的独特之处。这些朋友里面,我很佩服的一个人,叫方诚。

方诚和其他朋友相比,显得存在感低很多,他平时也很少联系我们,只有在聚会的时候,才会见到他。

他的特别之处,是他的一双手。方诚那一双手,纤长白嫩,不像其他男孩那样短粗。每根手指长着少少的汗毛,不浓密看起来很舒服,就算我这个不是手控的人,看着这一双手,也喜欢的不得了。

光这手其实也说不上特别,但方诚爱写字,你时不时看到他写一两句,笔尖勾勒的语言,在米黄的卡片上跳跃。

就是这时候,他拥有了一种独特的魅力,这才是方诚特别的地方。

我很喜欢方诚写的东西,三言两语也好,长篇大论也好,都喜欢。我身边的人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动笔了,他们习惯去转发和粘贴。看方诚写字,让我觉得和世界隔开了一小段距离,我可以在这方寸里面休息一下或是思考不那么复杂的东西。

                    一

方诚在文字上的小高峰出现在他恋爱的时刻。

他喜欢上同班的一个姑娘,在高三那样紧张的氛围下,试卷成摞的发下来,他不仅完成了功课,还把自己的喜欢写成了一封封情书。

晚自习结束后,他把自己的爱意小心的折叠起来。方诚把她送到寝室楼下,然后大方的交给她,姑娘红着脸上了楼,他笑着离开。

我曾经很厚脸皮的要他给我看看那些信,美其名曰“增长经验”。

方诚笑着对我说“私密文件,不可外传。”

他说是这样说,前前后后也给我看过一两封。真的,我是真羡慕那位姑娘,能被这么一个温柔的人喜欢着。

方诚写到:我并没有什么要你做的,你不用给我答案。我有时候很担心自己的举动会对你带来困扰,让你难堪,我担心你讨厌我甚至有一天不理我。

还好还好,你没有把我从你的身边赶走。我每天看你老往办公室跑,回来的时候通常都很开心,我也觉得很开心。

你和我一起走的时候会说好多话,不像你在班上那样沉默寡言。你们寝室里的人原来都那么有趣,你比我想象中活泼。

还记得你说这个周末要一起去买资料的事情么?我们买完之后去做什么?现在不要去想,我们还有一整天的时间……

爱情其实特别不公平,有时候你付出很多也换不回自己真正想要的。方诚最终是没有成功的和那位姑娘在一起,他做了好几个月的“护花骑士”。

姑娘最后破天荒的回了他一封信,信很短,短到只有区区的六个字---不如就此为止

                    二

高三之后,我就没有见过方诚再写过什么东西,见不到也很正常,毕竟各奔东西连人再见都是靠运气。

我在本省读书,方诚则是去了祖国的北方。我有时候会猜想,他在那边会不会交了女朋友?还是喜欢给别人写信么?不要再被拒绝了才好。

想联系他,了解一下近况,也找不到很正当的理由。方诚就好像从此消失了一样,我们都没了他的消息。

毕业的时候,班上那个姑娘清理东西时,把方诚写的信放在床上。真没有想到,他前前后后写的信加起来竟然有这么多。我们一个寝室的很好奇,想要看一看里面究竟有多少肉麻的甜言蜜语。

姑娘倒是很随意“随便看,我东西太多了,这些也装不下……”

我觉得这简直太可惜了,就把这些信一股脑的塞进了我的大行李箱里,说不定哪一天还可以拿给方诚,这都是他的青春啊。

图片发自简书App

写作文的时候,我们老喜欢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大学之前都觉得是狗屁,怎么看都觉得这日子拖得太长了。上大学之后才发现,这是至理名言啊!我还没缓过神来,就已经开始做毕业设计了。

那段日子是我最忙碌的时候,也是我最悠闲的时候。除了小组讨论的时候,我通常都在床上,小组讨论的时候我偶尔也在床上---一个小组六个人,我们寝室有四个,完全可以在宿舍完成我们的宏伟目标。

方诚与我再联系,说起来完全是一个美丽的意外。那天我把自己的小床收拾了一番,然后在朋友圈把自己的光辉形象大肆宣扬。

老同学,你还是那么贤惠----方诚说了一次大实话。

我还没想好怎么回他,他已经给我发来了信息。方诚告诉我他回来了,找了实习工作。

我们好好的回味了以前的美好时光,互相嘲讽寒暄了好几圈。然后择日不如撞日,约好在第二天见上一面。

我觉得好朋友就应该是这样,就算百八十年不见,再见的时候还是可以像最初那样说说笑笑。

我看见方诚的时候,他在校门口被门卫拦住。我们学校进门是必须刷卡的,不然就要别人带进来。

三四年的时间,一下子变得没有丝毫存在感,他像刚出去吃完饭回来,我们约好再去喝一杯奶茶。

我们的话题停留在高中那三年。“你还记得你那时候写好多信给xx,那痴情啊!读大学一定靠这个交了好多女朋友吧~”我说完就后悔了,那算是他的初恋吧。

“如果真有人喜欢那一套,我现在也不会还是单身狗啊。”

                    三

我和方诚的联系莫名的多起来。

隔三差五的我们还会约上一起去吃个饭唱唱歌,也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有时候我会叫上一两个朋友,他会叫上他的同事。

我后面见到方诚老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从前我出门也就简单的收拾收拾,但见方诚的时候我会选一选要穿的衣服。如果就我和他在一起,我也会很不自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又要去见男朋友啊?”

“哪是男朋友,我高中同学”我忙着跟室友辩解。

但我确实是要去见他。

走下楼我突然不想去了,给方诚发信息“下次再约啊,我下次给你一样东西。”

再见到方诚的时候,他又被拦在了门口。

南方的夏天,让人闷得出不了气。我们在门口的奶茶店点了饮料,其实是为了蹭一蹭空调。

我拿着一个大大的信封,牛皮纸被里面的东西撑的鼓鼓的。

“呐,之前忘了给你。”

“这个是什么?”方诚满脸疑惑,打开信封看了一眼就不可思议的看着我。

“你等等。”他起身问老板拿了一支笔,在桌子上的便利贴上写着什么。

他的手还是那么好看。

“伸手!”方诚把便利贴交到我手上。

南方的下午,风吹过来也是热的。那个下午尤其如此,我回到宿舍的时候感觉自己快要化掉了。

方诚走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很结实的拥抱,我就好像自己床上那个布偶娃娃,被抱住的时候四肢瘫软,找不到该放的位置。

便利贴还攥在我的手里,再打开的时候上面的字迹都已经有些模糊了。

有些时候,我们想要用千言万语来表达自我,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半个字。我曾如此的渴望过那些千言万语,但千言万语换不回一个人。

其实有时候我们不需要说很多话,真正对的人会走进你,三言两语就已经不能更多了。

他给了我两个字,他的名字:方诚。

就是那个写情书的男孩,我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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