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学习第6篇《周南 桃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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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学习第6篇《周南 桃夭》

【原文阅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zhēn。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译文参考】

桃树茂盛美如画,枝头绽开粉红花。

花样姑娘要出嫁,和顺对待你夫家。

桃树茂盛美如画,枝头桃子肥又大。

花样姑娘要出嫁,祝你建立幸福家。

桃树茂盛美如画,浓密叶子闪光华。

花样姑娘要出嫁,全家和睦美无涯!

【字词注释】

[1] 夭夭:茂盛的样子。

[2] 灼灼:花鲜艳盛开的样子。华:同花。

[3] 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古代称女子出嫁叫“于归”,或单称“归”,是往归夫家的意思。《毛传》:“于,往也。”有人认为“于”和“曰”、“聿”通,是语助词。亦通。

[4] 宜:善。马瑞辰《通释》:“宜与仪通。《尔雅》:‘仪,善也。’凡诗言宜其室家,宜其家人者,皆谓善处其室家与家人耳。”朱熹《诗集传》:“宜者,和顺之意。”

[5] 蕡(fén):肥大。有:用于形容词之前的语助词,和叠词的作用相似。有蕡:即蕡蕡。实:果实,指桃子。

[6] 家室:即室家;倒文协韵。

[7] 蓁蓁(zhēn):叶子茂盛的样子。

【诗歌赏析】

      《桃夭》是女子出嫁时,预祝其婚姻家庭生活美满的诗。据《周礼》云:“仲春,令会男女。”朱熹《诗集传》云:“然则桃之有华(花),正婚姻之时也。”可见,周代一般在春光明媚桃花盛开的时候姑娘出嫁,故诗人以桃花起兴,为新娘唱了一首赞歌。旧说如《毛序》等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为今人所不取。

        全诗分为三章。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轻娇美。鲜嫩的桃花纷纷绽蕊,而经过打扮的新嫁娘此刻既兴奋又羞涩,两颊飞红,正有人面桃花、两相辉映的韵味。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说这里是第一个用花来比美人也并不为过。自此以后,用花特别是用桃花来比美人的,层出不穷:如魏阮籍《咏怀诗》之十三:“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唐崔护《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宋陈师道《菩萨蛮》词:“玉腕枕香腮,桃花脸上开。”“人面桃花”成了中国古典诗词中的一种经典意境。

        一个女子拥有艳若桃花的姿容自然叫人喜欢。但作为新娘,人们对她还抱有更多的期冀与祝愿。“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古时将女子出嫁称之为“归”,暗示她在娘家只是暂住,夫家才是生命的归宿。一个姑娘光有美丽的容颜是不够的,更要有“宜家”“宜室”“宜人”的内在美,方称得上好妻子。

        第二章是表示对新人婚后的祝愿。桃花开后,自然结果。诗中说它的果子结得又肥又大,“有蕡其实”就是祝愿她为夫家孕育更多的子孙。我们知道,多子多福是那个时代对人最好的祝福。

        第三章以桃叶的茂盛祝愿新娘家庭的兴旺发达。“其叶蓁蓁”是希望她将自身种种的“好”开枝散叶,以美丽与善良为纽带,让大家庭更加和睦温馨。以桃树枝头的累累硕果和桃树枝叶的茂密成荫,来象征新嫁娘婚后生活的美满幸福,真是最美的比喻,最好的颂辞。

          《桃夭》之妙千载不减,它以桃起兴,从“花”写到“实”,从“实”写到“叶”,由花开到结果,再由果落到叶盛;兴中有比,比兴兼用。所喻诗意也渐次变化,将一个女人生命的不同阶段——新婚、生子、治家——一一铺展开去。在《桃夭》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幸福女人的身影,她的生命如生机勃勃的桃树:在美丽的花朵盛放之后,结出了丰硕的果实,长出了繁茂的枝叶。诗中既写景又写人,情景交融,自然浑成,融为一体,烘托出欢乐的气氛和真诚的祝福。   

          本篇语言极为优美,又极为精练。不仅巧妙地将“室家”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朱熹《诗集传》释云:“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实际上是说新婚夫妇的小家为室,而与父母等共处为家。本诗反复用一个“宜”字,揭示了新嫁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

【《桃夭》学习的反思探讨】

      美与善~艳若桃花且宜室宜家

  《桃夭》这首诗浅显易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很值得我们探讨。

  首先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时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不仅是外在形貌美也包涵着内在德行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

        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

        “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有其严重局限性,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他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我们再来看《桃夭》篇所反映的美学思想,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诗经》学习的背景知识(6)】

  婚姻家庭是社会存在的根基

        《桃夭》篇依然是讲婚姻家庭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第六篇,我们回顾一下之前的五篇内容,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樛木》),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或整理的“诗三百篇”,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为什么婚姻家庭的内容这么重要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都很容易理解。

  不过,统治者对《诗经》大力传播推广的原因,可能就要复杂一些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核心。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

        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

          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

        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要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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