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思兢,则天朝,或告其再从兄宣谋反,付御史张行岌按之。告者先诱藏宣家妾,而云妾将发其谋,宣乃杀之,投尸于洛水。行岌按,略无状。则天怒,令重按。行岌奏如初。则天曰:“崔宣反状分明,汝宽纵之。我令俊臣勘,汝毋悔。”行岌曰:“臣推事不若俊臣,陛下委臣,须实状。若顺旨妾族人,岂法官所守?臣必以为陛下试臣耳。”则天厉色曰:“崔宣若实曾杀妾,反状自然明矣,不获妾,如何自雪?”行岌惧,逼宣家令访妾。
思兢乃于中桥南北多置钱帛,募匿妾者。数日,略无所闻,而其家每窃议事,则告者辄知之。思兢揣家中有同谋者,乃佯谓宣妻曰:“须绢三百匹,顾刺客杀告者。”而侵晨伏于台前。宣家有馆客姓舒,婺州人。言行无缺,为宣家服役,宣委之同于子弟。须臾,见其人至台赂阍人,以通于告者。告者遂称云:“崔家顾人刺我,请以闻。”台中惊忧,思兢素重馆客,不知疑。密随之,到天津桥,料其无由至台。乃骂之曰:“无赖险獠,崔家破家,必引汝同谋,何路自雪?汝幸能出崔家妾,我遗汝五百缣,归乡足成百年之业。不然则亦杀汝必矣。”其人悔谢。乃引思兢于告者之家,搜获其妾。宣乃得免。
则天朝的时候,有人告崔思兢的族兄崔宣谋反,武则天将这件案子交给御史张行岌去审理。诬告的人先诱拐并藏匿了崔宣家的一个姬妾,却说这个妾要揭发崔宣的阴谋,崔宣就杀了她,并将她沉尸洛河。行岌审理时,却找不到任何罪状。则天大怒,下令再审。行岌回奏的情况还是跟第一次审理时一样。则天说:“崔宣造反的行状十分明显,你却宽容放纵他。我这叫来俊臣去审,你不要后悔。”(来俊臣是则天朝时著名的酷吏)
张行岌说:“臣审案确实不如来俊臣。陛下将此事委任给臣,臣一定要有真实的证据。如果曲意顺从陛下的旨意灭他全族,这岂是法官的操守?臣就当陛下是在试探臣。”则天愤怒地说:“崔宣如果真的杀了妾,其反状自然就能证明了,找不到妾,他如何自证清白?”行岌害怕了,逼着崔宣家,叫他们去找妾。
崔思兢就于洛阳中桥的南北两市,广设悬赏,搜寻藏匿姬妾的人。几天过去,没得到一点消息,但他们家每次悄悄商议的事,诬告的人却马上就能知道。崔思兢揣测着家中有人是诬告者的同谋,于是故意告诉崔宣的妻子说:“需要三百匹绢去雇佣刺客,以杀掉诬告的人。”暗中却在大清早就潜伏在御史台前。崔宣家有个门客姓舒,是婺州人(今浙江金华),他平时言行都很谨慎,没有过失,在崔宣家做事,崔宣把他当成自己的子弟一样使唤他。没一会儿,崔思兢就看见那人到了御史台贿赂看门人,让他将崔家要雇刺客的事通报给诬告者。(看来这个诬告者也被关了起来,所以下文他们能去诬告者家里找失踪的姬妾)诬告者就宣称:“崔家雇人来杀我,请报告给上面。”御史们又惊又忧。
崔思兢一向尊重门客,从没怀疑过他。就悄悄地跟随着他,来到了天津桥上(洛阳洛水上的一座桥,是洛阳名胜),断定他没有理由去御史台。就骂他说:“你这个阴险无赖小人,崔家被族,也一定会扯上你是同谋,你怎么脱身?你如果能找出崔家的妾,我送你五百匹细绢,你回到家乡也足够用上一辈子了。不然,就一定会连你一起死。”这人后悔谢罪,就带着崔思兢从诬告者家里,搜出了那个妾,崔宣得以免罪。
《大唐新语》所记之事,都是发生于唐代的“轶文旧事,有裨劝戒者”,从唐高祖武德初(618)年到唐代宗大历末(779)年,一百六十年间的事。是刘肃所撰。刘肃,宪宗元和年间任江州浔阳县主簿。大诗人白居易也于元和十年左迁九江郡司马,不知两人是否认识?
《崔思兢》出自《大唐新语》,载于《太平广记》卷四百九十四,“杂录”类。故事记载了一个武则天时期未成的冤案。故事虽短,却很有特色,张行岌不畏则天权势,坚持依法办案,崔思兢以智计巧妙自证清白,刻画得都非常生动。只是那个被崔家以子弟视之,言行无缺的门客,为何会成为特务,反噬主人,没做任何交待,诬告者的下场,也没有结局。冤狱是则天朝的一大特色,如此文崔宣家能侥幸免罪的,应是极少数的幸运者而已。这篇文章,如能再增加些细节描写,当是一篇不错的古代侦探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