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对于我而言,不管是写文章也好,还是在某些地方发表看法也好。不完全是为了追求认同感,而更多的是为了让读到的人能自我思考,然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支撑或者反驳我。因为,我知道,受限于我自身的视野和学识,很多问题还没法想得非常深入非常全面,但这是一个迭代的过程,所以,你可以把这些当做是一个低水平学习者进阶过程中的心路历程。当然,能不吝赐教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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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短文,源于一次微信读书群的群聊,是关于『暴力的根本性原因』这个问题的讨论,群里有说欲望论的,有说本性论的,也有能力论,然后我说了一个『乌合之众』的群体暴力的观点。如果,每一个人只是各自去阐述每一种观点的合理性,那这样的讨论是很有意思的,因为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经历和所读到的书来提供论据,论证自己的观点。这样,所有参与者都可以从众多角度中去比较和甄别,然后可以选择一种最符合你自己认知偏好的观点去加以探究。这也和我看过很多书对于这个问题的论述方式很相似,比如史蒂夫·平克《人性中的善良天使》。然而,总有人会想要去用一种观点去反驳所有的其他观点。因此,我就有了以下的思考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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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与讲究绝对证据和因果的科学问题不同,道德问题、哲学问题乃至心理学问题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因果链,因此产生争论的弹性很大。对于这类问题,大抵上永远会有很多派别去用不同角度阐述和论证不同的观点。
远一点的,有百家争鸣,近一点的,也有新文化论战。但你要说在这个过程中,有多少争论的结果是一方被另一方说服,从而让论辩的双方达成一致的呢?我认为,几乎是没有的。
可见,对于这些问题的对、错,并没有那么容易去说清楚。就我们大部分人而言,无非是被某一本书中的观点先入为主,或者找到了一个比较符合自己偏好的观点,然后,就以为这就是『真理』了。这样得到的真理的过程,其实是比较荒缪的。从这个角度去讲,我们大部分人根本达不到去评判一个类似问题对与错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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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发表观点阐述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与偏好,既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也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入的过程。今天,你的观点是这样,明天,你的观点也可以变成完全对立的那个。这没有什么不好的,反而,勇于承认自己错误的人,除了拥有大的心胸之外,也能说明你是一个不断精进不断迭代的人。
就像凯恩斯在听到丘吉尔对他说『我越来越倾向于你的观点。』时,说『听到这个消息我表示很遗憾,我已经开始改变想法了。』甚至连霍金也曾几次三番的否定自己的理论。
如果,你实在是急于说服对方,那也可以。如果你是从某一本书中看到的这个观点,请注明出处,也可以摘抄出作者的原话。以看看他人的理解是否和你一样,也看看你是否有过度解读了作者的观点。或者,你干脆将自己的观点写成一篇文章或一本书,让读者评判。
进一步讲,如果你把这个问题已经想的很明白了,得到了你以为的那个『真理』,那你肯定是经过了深入研究,也对各种主流的不同观点了然于胸。想必这应该也是一个很漫长的思辩的过程,那么,对于每一个人说的不同观点,你甚至可以对应到自己思辩过程的某一个阶段。以此为依据,对别人加以点拨,那真是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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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间上,任何『真理』总是有一个适用的边界,那么这件事情是否符合这条『真理』的范畴,就必须把这条『真理』的边界定义清楚。在时间上,『真理』也有一个时效性,连科学『真理』都是如此,更别说是道德、哲学、心理学这种非科学的『真理』了。
所谓『以不变应万变』,私以为,怀着一种不断迭代的心理去探索『真理』就是应对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的最佳策略了。
最后,QQ、微信等群聊,实在不是一个能说服人的地方,多去想想别人的合理性,这样才能从群聊中得到益处。还是那句话,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说,去追求从不同角度去审视和解答这个问题远比去追求一个绝对的对错来的更有意义。所以,不要总想着他人阐述观点本身的对错,而应该看他阐述观点时候的论据是否充分,是否可以称得上为一个新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