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与华的定位逻辑是从三个方向确定,一个是经营使命,经营使命来自于社会难题。立足与这个经营使命,界定企业的业务战略,也就是用什么方法去达到这一使命,也就是社会难题的解决方案,也包括界定做什么,不做什么的问题。第三步就是定位经营活动,通过一系列经营活动的组合,达到成本领先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构建自己的护城河。
这其中第一定位是最终目的,第二定位实现第一定位 ,而第三定位是第二定位的实现方式。这三者是递进的关系。特劳特的定位最终目的是进入消费者心智,华与华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社会难题。
但我想探讨的是,这两者是不是定义在不同情况中的两种解决方式呢?特劳特给到的是在过剩竞争中突围的方式,而华与华的逻辑建立在,市场上还有足够多的空位,也就是未解决的问题。
还有关于竞争战略,今日明确了所谓竞争并不只指狭义上同行业的竞争对手,竞争还来自于替代品,潜在威胁以及供应商和买家。在不同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竞争力不同,这就构成了行业的竞争状态。化妆品行业的竞争力应该主要来自于强大的竞争者和潜在的进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