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东西的时候,偶然找出了初中时候用过的笔记本,一翻来,往事历历在目。
上面满满地都是跟她美好的回忆。
她叫婷子,初中时候是我的同桌,长年扎着俩马尾辫,弯月眼,塌鼻梁,嘴唇有点往上翘。她经常呵呵地笑,笑起来就像小白吃东西的时候那样--小白是我家养的一只兔子。
我的家在城市与城市交界的地方,在大山山脉的尾部。自古山林深入之地,大多为穷乡僻壤之所,我家那边也是这样。我上初中的时候每星期会走三个小时的时间到县城,到婷子的家所在的县城上学。
初识婷子的时候,她笑着伸出手来:“很高兴和你成为同桌,我们交个朋友吧,我叫婷子。”
我那时候胆小,再加上农村孩子天生的不开放,于是畏畏缩缩,硬是以掰手腕那种姿势和她握了一下手。她见我很害羞,也没继续说些什么,只是给了一块泡泡糖我。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况就是这样。
后来慢慢混熟了之后,我便时常到她家里去玩,因为我成绩比较好,她爸妈也十分欢迎我,希望我对她带来好的影响。可其实我们在一起真的只是玩,她教我剪纸,我教她下象棋,我们一起玩她爸从外地带回来的芭比娃娃,她是妈妈,我是爸爸。
记得那个时候,应该是2008年吧,北京奥运会快要开始了,可是我们这些小孩子不关注这些,我们只爱当时大火的仙剑奇侠传,而且一遍又一遍不厌倦地看着。每次看的时候,仿佛自己已然化成江湖侠客李逍遥,与妖怪尽情地厮杀,与灵儿谈一场惊天动地但没有结果的恋爱。
我问她:“婷子,你想不想像李逍遥那样到处杀妖怪,闯荡江湖啊?”
婷子说:“我肯定想啊,可是我妈喊我回家上学。”
我说:“好,那我们上完学以后一起打妖怪,一起闯荡江湖!”
她犹豫了一下,说:“好。”
就像每天阳光在我的窗台如期而至,冬天我家后面那口塘总会结冰,我以为我们也会就这样好好的、完整地度过我们的初中。可小时候不知道,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走向,开水会凉,人心会变,房子会垮掉,家后面那口塘里的水会干到没有。没有窗台,所以阳光无处可依;没有水,冻结的寒冷没法释放。没有了她,所以后来就没有约好的那样仗剑走天涯。
是的,初三的时候,她辍学了。
她兴奋地跟我说:“阿晨啊,我可能要先出去杀妖怪,闯荡江湖了。你来的时候我带你一起啊!”于是就上了小镇上赫赫有名的社会江姐的摩托,回头看我,又转头回去,嗖的一下,绝尘而去,不一会儿,便不见踪影,留我一人呆呆站在原地。
再后来,我考上高中,家里在外面买了房子。再后来,我考上大学。再后来,没有后来。我们始终不得相见,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打妖怪,闯荡江湖,她应该也不知道我有没有开始打妖怪,闯荡江湖吧。
前两个月,小时候的一个朋友过生日,突然想到童年有我这么个朋友,于是辗转终于知道了我的联系方式,叫我回老家一趟一起吃顿饭。我见他诚意十足,也就赶了回去,回到了我在高中之前一直生活着的地方。
吃完饭,我突然想起来婷子,于是独自去县城里。想起来她,但并不是很想很想见她,我回来县城,恐怕别有目的,但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总之我还是花了时间过去了。我踱步而行,走在一条载满尘土的街道上,东看西瞧,偶尔伸手,拾起一点回忆。我路过初中的学校,经由院墙北边的小路一直走到树林里面,发现这条熟悉的小道旁边立起了几栋楼房,与远处萧条的一排杨树相互衬托着,显出一些荒凉。
走到她家门口的时候,我心里忐忑着,不知道能不能碰见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不想见到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着,静静地等待见面这件事情发生。
那时正是九月,阳光还挺好,桂花也刚开,不过不是种在身边,在一百米开外的地方,因此花香并不馥郁,起风的时候时常能闻到一点,过会儿就散了,香味刚好。这种情况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姥姥家设置机关捉麻雀的事:那也是个初冬阳光正好的日子,我用簸箕盖一点米饭,用木棍撑起来,那笨鸟儿想吃米饭,便一头钻进去,张口就吃,于是我在远处坐着,见此情形,只一拉,它们便叽叽喳喳地叫,被我活捉。
正这样想的时候,屋里出来一个女人,身材丰满,穿着类似于睡衣的衣服,端着个矮板凳。她脸色微红,眼角向下弯,鼻子塌塌地,嘴唇有点厚,没有化妆--那样子也不适合化妆。我看到这样的一张脸,想起了我的姨妈,她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四十多岁的老娘们儿。婷子虽然样子变了许多,但我一眼能认出是她。是的,就是她。她也看到了我。
她迟疑了一下,问到:“你是邹沐晨?”
我点了头:“嗯。”
她拨了一下头发,突然咧嘴笑了,说:“么样,现在在哪里发财撒?”
我说:“还在读书。”
她看着我,连连点头:“读书好哇,多读点书,以后好挣钱。”
我正想说点什么,屋里又出来一个男人,他怀里抱着个孩子,不到两岁的样子。矮胖的男人,白嫩的孩子,从里屋走出来。我是认识那个男人的,是同级的大雷。
婷子马上介绍说:“这是邹沐晨,我初中同学,这是大雷,我老公。”又指着男人抱着的孩子,“这是我细伢。”
我说:“我们认识的。”
大雷好像想起来了,招呼婷子去生火做饭,一边对我说:“邹老板,么有时间到我这儿来啊?听说你现在是高材生了呗?大家都是老同学,以后记得互相照顾一下撒。今天莫走了,留在我家吃饭,今天刚杀的猪。”
我看着这个男人,看着他手里抱着的孩子,看着后面刚盖的两栋楼房,看着远处田埂上杨树缝里架着的喜鹊窝,突然有点难受,说不出话来。
“不了,我还有事。”过了十几秒我终于憋出一句话来。
大雷说:“好,以后有机会再来吃饭嘞。”
我说:“嗯。”
于是我就走了。走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来的路上一直想要问一问婷子闯荡江湖的事。但是我当时只觉得心痛,就没有回头去弄清楚。以后再也没有打听她的事。
我不知道我到底为了什么心痛,或许是为我跟婷子那段结束在萌芽期的感情,或者是为了婷子初三时候的辍学,或者是为了一直想弄清楚却又一直没弄清楚的婷子的往事。我不知道这些,我只是心痛。
我不知道的事有很多,但这次回来之后,我真的不想去搞清楚其中的一些。我知道,婷子只是一粒种子,种子发芽长成了一棵小树苗,小树苗曾经努力过想要长得更高,后来,却被关在农村里,永远暗无天日,而且她以为这就是她的生活。
我突然想起来,小时候他们跟我说过,有一种草叫背阳草,开始的时候,它与其他草无异,后来,人们一直把它放到太阳晒不到的地方,反复如此,后来,人们不管它,它也会自动朝着太阳的另一边生长。我知道这个故事是假的,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它存在的意义所在。
晚风吹过的时候,凌晨两点的天空不会有光。白昼被月亮杀死,我们何必拉扯逝去的夕阳?我们希望我们活着,能够不留遗憾,不去追逐那些虚无的东西,不妄想改变社会千百年来制定的规则,不奢求挽留在记忆里死去的人们。我只愿放下我抱着的尸体,不再沉沦于回忆。
所以,再见了,我曾爱着的,“老娘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