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看似离我们很遥远,实则生活中无处不在。为了让法律常识能让更多基层群众知晓,今年暑假我参加了安全法治文化下基层宣讲团,进行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社会实践。
这是我第一次做暑期社会实践,我的队友们大都如此。因此,在正式进行宣讲之前,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我们建了一个小群,大家各抒己见,为此次社会实践出谋划策。同时也进行了分组,旨在有序高效地完成这项繁复的活动。听讲座、开研讨会、设计调查问卷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完成后,我们开始信心满满地宣讲。
起初我以为只要发发问卷、做做演讲就行了,应该很轻松。事实上亲身经历过才发现其中的困难程度。
一方面是天气因素,炎热的天气使我们发填调查问卷的时候感到十分困难。很多走在街上的人都急匆匆的,在烈日的炙烤下不愿多片刻停留,这大大减少了我们的问卷发放量。于是我们选择缩小范围,聚焦重点,发放地点多为繁华地带,或社区休息处,效果很好。
另一方面则是群众的配合程度以及沟通因素。在调查中人们不耐烦、不配合是常有的事,对此我们没有埋怨,而是采取迂回政策。比如唠唠家常,等对方融入对话中再进行调查。起初我们以为浪费时间,但实践后发现这恰恰为我们节省了时间。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大概就是这样的道理。
有困难就有历练,有历练就会有进步。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走出了象牙塔,学到了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此次社会实践,培养与增强了我与人相处交际的能力。虽然我性格开朗,在学校里拥有很多朋友,但作为一个人,必须要与群体融合,与社会接轨。社会上有形形色色的人,需要采取不同的相处模式,但真诚是基础。只有让人信任,你才能展开互动与合作。
此次社会实践,提高了我的组织计划能力。由于有三个调查地点,组员人数较多,所以要根据个人情况及优势分配工作和地点。并且宣讲地点需要事先联系其领导,时间上要安排好,一旦发生时间冲突可能会鸡飞蛋打——两头空。这些都需要很强的组织和计划能力。
此次社会实践,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他们缺乏的只是一些专业的法律知识。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因此我们的社区实践活动很有意义,它让人们更加了解和掌握法律常识,防止走入禁区。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结束了,但社会实践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影响却还没有结束。它使我们走出校园,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上了一条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回想起来才发觉,原来乏味中充满着希望,苦涩中流露出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