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了刷微博,看了下热门话题,差点没吓死我。《盗墓笔记》改编电影以7.3亿阅读量和180万讨论刷过了我的热门话题榜。只是单纯的看了看下面的留言和电影海报,我就十万分的肯定我一如既往的不会去电影院交我的“盗墓情怀”。
为什么呢?因为在认真看完《盗墓笔记》上市小说后,负责任的说,一个故事都讲不好的“作家”,我不认为他来操刀编剧就能把电影剧本写好。而且,《盗笔》网络剧珠玉在前,我就更不会去看这个只是为了给帅哥刷脸的电影了。
其实就像是在吃过一道费时费力的功夫菜之后,再让你去吃街边末流厨子抄的油乎乎的菜,你就绝对提不起胃口了。
对,我说的就是《鬼吹灯》,《盗笔》作为一个在贴吧兴起,进而发展壮大到如今小说电影电视剧游戏一条龙的大IP,我想任何一个看过《鬼吹灯》的人,绝对不会再把《盗笔》捧上神坛。
至少,一个不争的事实:于小说而言,要有一个完整闭合的逻辑链条,而《盗墓笔记》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也许有人会说,你所谓看完也不过是匆匆浏览,并没有体会到小说里的精髓。说真的,如果这种“坑不够,神鬼凑”的逻辑能支撑起整部小说,那我也只能说“在下服了”。
说实话,那些不吝赞美之词的三叔粉们,真的不要再拿“文笔好”这样的理由来自欺欺人了。“文笔好”,那得是对一个作家来说多么了不起的赞誉。行文逻辑、主支线分配、想象力还有词汇量,无一不是一个作家“文笔好”的特征。
另外,一本小说,先不说细节描写或是人物塑造,就讲最简单的——作者与故事的契合度——行文风格与小说内容是否匹配。
在我看来,《盗笔》最初就是脱胎于贴吧的同人小说,不论是人物设定还是道具的匹配,基本都是按照同人小说的路子来走。最明显的就是那个胖子,明明在《鬼吹灯》里一身北京顽主的“浑不吝”的劲儿,结果变成了《盗笔》里那个虽然搞笑,却略显尴尬的胖子。
天下霸唱的风格决定了一本盗墓小说的风格,他继承了宋元话本的念白叙事的特点,又加入了清末民国志怪小说的想象力。一如《鬼吹灯》开篇纸人与鼠友,又引出了半部残卷直至盗墓四大门派。有因有果,干干净净,明明白白。
而早在2007年一次《鬼吹灯》的签售会中,天下霸唱就曾坦言:“别看现在盗墓小说这么多,可写来写去还都是围着我转,可我想说,一开始我就压根没有想过把《鬼吹灯》当成盗墓小说。我现在正在写的不再是盗墓了,比盗墓有意思的题材多的是,搞不懂大家为什么思路这么窄。”
其实单从小说三要素人物、情节和环境来说,双方就有着极大的差距。简便起见,就把这三要素揉捏一下,按小说行文和逻辑来对比一下吧。
首先是故事的流畅度,其实从这里霸唱便已经领先很多了。一个小说最重要的是完整,而在完整的框架内才是最考验一个人的写作水平。
就好像装修房子,日本有个节目叫做《全能住宅改造王》,这里面真正厉害的设计师并不会把房子推平然后重新该,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不同空间的设置,和所有空间的逻辑联系来达到使用空间的最大化,小说也是这个道理。
故事的主人公去盗墓的起因经过结果必须是完整契合,所有的起承转合应该是在作者的全盘掌握中。就惊喜程度来看,霸唱确实不如三叔设计的悬念好。
然而悬念是什么,终究是需要你去解释清楚来龙去脉的既定事实,并不是你想不到怎么解了,于是就用“神鬼”来填上,从技术上来说,就真真儿的落了下乘。
而小说打动人的另一个关键点在于细节,比如前阵子火的不行的《欢乐颂》,单单是出车库要刷卡这个小细节就让人充满了生活感,何况是小说。
在没有画面感的情况下,作者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通过文字与情节的设置让读者产生身灵其境的想象。细节,往往是指导读者通往想象境界最重要的灯塔
其次是逻辑的严谨程度,同样是盗墓小说,霸唱会让你觉得:原来如此,而三叔会让你觉得:怎么可能。也许有人不会同意,但从逻辑上来讲,小说的悬念设置是需要合情合理的,而想象是不能将逻辑抛在一边,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通过对全部《鬼吹灯》故事的整理,你会发现每个悬念从起始到完结,统统都在作者的把控中,从“鹧鸪哨”背景由来到盗墓门派现状的暗示,再通过一次惊险的科考把主角置于盗墓需求中,这样看来才是有道理,有原因的。
而反观《盗墓笔记》,不仅人物原型照搬《鬼吹灯》,就连祖师爷留下的“倒斗”秘籍也是通过一本笔记而流落到主角身边。既没有明确说明家学渊源,也没有在后期把下九门的蝇营狗苟掰扯清楚,只留下了“坑王”的称号。
最蹊跷的就是,张起灵因为吴邪的一句“没有你说的这么夸张,你要是消失,至少我会发现。”便决定了要把这条命给他,陪他出生入死刀山火来,风里来雨里去。
这种没头没尾,只因为一句及其正常的回答便能献出自己的一切的玛丽苏剧情剧情,在一个动辄便是阴谋诡计,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倒斗界,实在是有些不合时宜。
最后便是小说的精神核心了,一本小说,即便是最垃圾的玄幻后宫文,也有着最基本的人文精神在里面。而对这两本小说,《鬼吹灯》就好像是仙魔外衣的《聊斋志异》,而《盗墓笔记》就真的是《搜神记》一般,可能不可能的都是神神鬼鬼了。
《鬼吹灯》说是有鬼,实际上还是会从科学的角度来理性分析,一个自然现象出现的原因和应对办法。比如东南角的蜡烛,是为了查看墓室内的空气流动与氧气含量,还有就是保证了在出现意外情况是,能找到逃出墓室的方向。
三叔呢,其实也真是佩服他的想象力。“粽子”尸变跳啊跳,或是突然一个鬼手搭在了肩膀上。这样的悬念在单篇章节的结尾,确实很能抓住读者的目光,吊足他的胃口。而实际上在后一篇章的解释上就显得过于草率了。
譬如第一卷洞里遇到了女鬼,还真就是女鬼,而诡异的小哥居然用手一指就跪了。不得不说,与其说是盗墓,还不如说是一个二流探险家被一个驱魔高手带着打怪升级的游戏。
总的来看,虽然《盗墓笔记》掀起了市场上对盗墓题材的热捧,但论一本小说的综合素质,我想他和《鬼吹灯》中间,恐怕隔了数十本《诛仙》。
但不否认的是,在现代市场遇冷的《鬼吹灯》,着实凭着《盗墓笔记》带来的红利期,又重新容光焕发了一回。尤其是去年年底的电影《寻龙诀》,笼络了很大一批玄学爱好者和考据党。
而《盗墓笔记》本身的优秀也是不容否认的,譬如关于下九门的剧情设定,还有一环套一环的阴谋,无一不是三叔这个同人小说起家的作者努力得来的结果。
而最后,他也从一个深度网络沉迷屌丝,通过一步步的努力,完成了一个同人作者到开宗立派自成一家的成就。不得不说,文学作品在面对市场时的无力,确实需要一个站出来引导风向,并能带来营销红利的领头羊,这件事无疑三叔做到了。
不过今天看完热门话题下的讨论,我仍旧认为,抛开娱乐性不谈,《鬼吹灯》这部盗墓流派的开山祖师仍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