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星期一
天气:阴
心情:一般
体重:57.3kg
减重汇报:本来打算昨天晚上吃点凉拌菜素食,怎料突然饭局,吃了点烧烤,不过主食没吃啥。早中饭没吃,饿得有点昏昏沉沉,头发看着掉的多,有点心疼。不过体重变化挺明显,这种减肥方式本不可取,不过是最有效的,自己深知不能做长期之策。按照计划今天会有所改变。
昨天单位发生一件事很糟心,经过一晚上的洗礼,对昨天的事情慢慢淡化了。
事情是这样的:作为科室名义负责人的我,昨天从外面工作回来,碰见别的科室人员在我们科室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们科室电脑打印出很多文件,看见我进门,也没说话,慌张的拿着打印好的东西跑了。我看事情不对,给这台电脑的同事打电话,同事竟不知情。
发生之后,本来挺生气的,作为科室名义负责人的我想直接汇报直属领导,不过还是压制住了,单位情况复杂,不是一句两句就能形容的,若拍成电视剧应该会像《甄嬛传》那样精彩,阿谀我诈,勾心斗角。今天想明白了,这是别人的事,是被偷用电脑同事的事,我已经把看到的告诉她了,至于人家怎么解决,让人家自己决定吧。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科室的印章以及自己桌上的东西从新整理,保存好。还有就是把这件事公开于科室内部。
深刻体会到了“冲动是魔鬼”这句话,如果昨天冲动的把事情闹大,估计也不是啥好事,还是要多读书,多运动。用理智、沉稳应对一切突发事件。不能冲动的变换事情主体,没准电脑主人对此事无感,而是我小题大做,所以对于这件事我只做到告知即可。
人这一生不羁放纵,但不能鬼鬼祟祟,要行的正,坐的直。不卑不昂,挺起胸膛做人。对于此事我自认为偷盗者最是可悲,赢了自己的东西,丢了自己的尊严。可能人家本身认为值得。不过生活嘛,个人有个人的活法。有人愿意站着走,有人愿意跪着爬,更有甚者可能愿意舔着别人的脚走,不是咱的路,咱也不能说不好,毕竟人家以人家的味觉可能会认为别人踩在脚底的狗屎都是香的。只能说人各有志,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