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书香澜梦第40期“始”专题活动。
我生在北方的乡村,周围没有山也没有水,只有一望无际的田野,还有随着一人多高的渠堰起伏的土坡。渠堰两旁是树干粗壮、枝条婀娜的柳树。
想起来我最快乐的记忆在田野,因为只要身处其中,我就能找到生命带给我的感动,那种感动常常让我忘了生活中的烦恼,内心涌起明天会更好的希望。
我是个丑五丫,我的丑是区别于四个姐姐和弟弟的,他们的优秀映照了我的普通。我生性愚钝,看不懂别人的眉高眼低,又像个毛糙的小子,不是摔坏了陶瓷勺子,就是上房爬树,断不了惹点小事小非,还有被小伙伴污蔑我打了她,所以断不了挨妈妈的打。
为了躲避妈妈的责备,我经常在田野里一个人玩。追飞舞的蝴蝶,吃半红的西红柿,捉跳跃的蚂蚱,钻在草丛中听蛐蛐。
大自然亲切的触摸,使我渐渐对文字有了兴趣,我写作的动力来源于它们给我的感动。比如清晨的露珠,它们流连于叶尖、花蕊,初升的太阳照耀过来,焕发出金刚石般的光芒,这样的时候我的内心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这时候我就特别想用文字去表达某种情感。比如——
北方清明节前的时候,桃花和梨花还没有盛开,只有柳枝性急地泛了青绿,两瓣嫩嫩的柳芽内包裹着黄绿色的柳穗,在春风中轻舞。
果园里最早报到的野菜是蒲公英,当桃树和梨树枝头刚有了嫩芽,地面上就有了蒲公英。不过,如果你不走近看,你是不会发现的,远远看去你以为只是随意生长的小草。
清明节前的蒲公英,是集天地精华最好的时候,它可能长得还不是很精神,但养分是最足的。每到这个时节,我就如时光倒流般地退回到孩童时刻,带着尖头铲,拿着袋子,骑着摩托车到不太遥远的老家梨树园去挖蒲公英。
从春天开始,我就扑向了田野。那时候的野花种类不多,但胜在密集的数量上,所以在以绿色为底色的田地里,各色的野花聚集着,在大自然的画布上浓烈绽放,蝴蝶和蜜蜂是花的第一个造访者,它们亲密互动,在春夏初秋的田野中成为永远的主角。
深秋之后,冬天的田野是萧瑟荒芜的,但等到下雪之后,一望无际的垠白和旷远瞬间就会征服我,站在旷野中我知道了自己的渺小和世界的博大,心里所有的纷扰和束缚都会瞬乎不见。我可以在垠白里撒欢打滚,恣意笑闹。
我爱飞雪,我爱细雨,爱红霞漫卷的黄昏,爱漫漫长冬的温存炉火。直到如今,大自然给了我意外的感动后,我仍会怦然心动,文思泉涌。
我明白一朵云聚了会散,一朵花儿开了会谢,河水总是向前流,春夏秋冬日月更迭,周而复始。大自然的四季轮回,令我们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让我们明白它们是万古常青的,而人生的四季戛然而止后,我们看不到人的轮回,只能用心灵去体悟、发现和领会。
我渴望着年事已高时,能做到“不说人间陈俗事,声声只赞白莲花”,能够在老眼昏花时看到人生真正的绚烂境界,那将是一种大喜悦,大感动。
对于生活,我觉得庸常的就是美好的。平常的日子,浸润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的情感,让你能尽情品咂。
对文学,我觉得应该持有朴素的情感,因为生活是变幻莫测的,朴素的情感能使文学中的生活,焕发出某种诗意,能使作家保有一颗平常心和永不褪色的童心,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一个作家最应具备的素质。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能成为作家,我开始写文纯属偶然,只是因为写文时,能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极大的宁静和放松,让我感觉这一刻我的生命是丰富深刻的。
即使是断断续续地写的这些文字,回头去看竟然也有了13.3万多字,如果像这样把自己想写的小说分割开来,只要去写就会留下痕迹。
虽然常常徘徊在写与不写的边缘,还是忍不住会写下几句。那些自言自语的话,也变成了一个个延伸向远的脚印,在回望的时候越来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