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 是一本关于狼的书。 这本书是李微漪写的,名字叫《重返狼群》。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由人类养大的小狼 最终回归了狼群的故事: 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下了一匹还未睁眼的小狼。她给小狼取名格林,并将他带回了城市。李微漪教会格林狼嚎、捕鱼,并激活了格林的野性基因。还冒着极大的风险,带着格林来到了若尔盖草原,朋友的獒场。格林凭借自己的机智,与藏獒们化敌为友,成为了獒兄狼弟。 为了让格林能回归狼群,李微漪带着格林离开獒场,来到了若尔盖草原的深山里。在草原深处,李微漪和格林以捕猎为生,过起了狼的生活。 最终,在几次机遇下,格林终于回归了狼群, 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匹由人类养大,并成功返回狼群的狼。
这是书中的一段内容:格林成了高明的渔夫和狡猾的小偷,经常私藏一两条鱼回家做宵夜。叼着鱼回家的时候,他会抢先一步顺着楼道飞奔上十六楼,把鱼藏在在楼道隐蔽处或是天台水管下,我气喘吁吁地慢慢爬上楼,当然不会注意这些,之后他会趁我打扫清洁和通风的时候再把鱼叼回家藏起来,或者干脆藏在天台上,玩儿累的时候享用。 天气热的时候,天台上藏的鱼已半臭,他毫不在乎,照样吃完。
这一段中,作者以十分生动的文字,写出了还未长大成狼的小狼已经十分的机智狡猾,并且一点儿也不挑剔。十分懂得珍惜自己的食物。 这些生动而有趣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使感到气氛非常轻松,非常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