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不服家长,学生蔑视老师,行人不理交警,下级违抗上级......这些都是权威的合法性出了问题。
作为权威的一方,需要经常审查自己权威的合法性。
以学生不服从老师的管教为例,可能是老师出现了以下情形:有个学生举手提问,老师却视而不见;老师只关注、表扬某个学生,忽略了其他学生好的表现;一个学生违反纪律,老师视而不见,却处罚了另一个犯同样错误的学生。
在这样老师的管理下,学生们会准守纪律吗?当然不会。学生们甚至会感到愤怒,可能对老师、课堂纪律、乃至整个体制产生幻灭感。
这个老师的权威,就是没有合法性。
要想保证权威的合法性,我提三点意见:
1.被管理方的诉求需要被倾听。
2.你指定的法规必须稳定,得有可预测性,明天的规定得跟今天差不多,不能朝令夕改。
3.执法必须公平——这意味着两点:首先是一视同仁,对这个人怎么要求,对那个人也得这么要求;其次是前后一致,不能随机惩罚,今天这么干了没事儿,明天这么干了就受罚。
我们先别说政府的权威合法性,先说说家长。关于家教的理论我也读过一些,所有这些理论都强调管孩子有一个自洽的惩罚体系——你不能因为儿子干了这个事儿就把他批评一顿,女儿干了同样的事儿就不管,也不能今天心情不好就打孩子,明天高兴了就赦免。你的政策不稳定,孩子对你的情绪就没法稳定。只有当孩子对各种行为的结果有了合理预期,他才能真正学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该做。
纽约市布鲁克林区有个小社区叫Brownsville,纽约警察在这个地方,是没有合法性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地区的犯罪率太高,高到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亲友被警察逮捕过——如果你的父兄在监狱里,而你因为父兄不在而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你不太可能对警察有什么好感。所以这个地区的文化是恨警察。
然后当地警局来了个女警长,搞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让警察重新获得了权威合法性。这套改革,用我们中国话来讲,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和“给群众送温暖”。她选派好警察,对有犯罪前科的家庭挨家挨户访问,说从此之后我们警局不光干警察的活,我们还给你提供服务!我们帮你回高中上学,我们帮你找工作,我们给你提供条件让你回家照顾家人,然后你能不能不犯罪。赶上感恩节,警局还出钱给每家送了一只火鸡。
看书看到这里,我回头想到中国电视里经常报道的领导走访五保户,现在看来真不是没有意义。你得让人知道你关心他们,他们的声音你能听到,你才有合法性。
《大卫与歌利亚》这本书反复讲一个道理:什么东西都不是越强越好,有可能过犹不及。你说你武力越来越强,给警察配备高科技装备,出任何状况都能在五分钟内赶到现场……你还是未必能解决治安问题。
书中的另一个例子是怎么对付骚乱。上世纪六十年代有个经典理论,说对付骚乱就要以暴易暴,不要有同情心,不要管对方怎么感觉,你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学会理性计算骚乱的代价有多大!只要捣蛋分子充分了解上街闹事要面临的巨大代价,他们就不会骚乱了。那时候各国政府都觉得高压和强硬姿态最重要……但是这完全错了。
一个例子是北爱尔兰。北爱尔兰有人闹独立,英国政府采取了果断的严厉手段,结果是骚乱一直持续了30年。怎么解释?原来北爱尔兰的冲突并没有上升到非得独立的程度,只是历史上遗留的原因,当地两派人,天主教和新教教徒,有时候爆发一些暴力摩擦。而英国军队来维持秩序的时候,并没有做到不偏不倚,来的士兵都倾向于新教这一派。等于是拉偏架,帮着这一派去打击天主教那一派。这能打服吗?
我的评论
其实这点道理,对熟读历史的中国人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可是真把你放到有权威的那个位置上,你很可能还是办不好。你可能会认为政令不通全是手下的错,孩子不听话是他天生顽劣,犯罪分子都该死,就好像崇祯说“朕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和“文臣个个可杀!”
这里的关键在于,“权威”不是你有那个位置就应该有的,好像别人欠你似的。连家长对孩子的“权威”都不是天生的。从大众观念来说,小孩应该听家长的——但是具体到小孩本身,他有时候就能找到理由不听你的,可能“叛逆”,甚至可能看不起你。
也就是说,所谓“维护权威”,其实不是人的本能。公共事务中,陌生人之间“树立权威”,本身就是个现代社会才有的、不自然的事物。对手下有亲有疏,办事全凭心情,别人不服就高压打击,才是人的本能。
你必须得克制自己的本能冲动,才能赢得权威。
由此得到
小到家长,中到公司管理者,大到政府,权威都不是你的身份自动带来的。想要获得权威,必须:
1)确保所有人的声音你都能听到;
2)政策稳定有可预见性;
3)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