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11月6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健全完善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各社会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形成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基层治理格局。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调解员、社区工作者、平安志愿者等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队伍,强化网格员纠纷排查职责,分析研判110接处警记录、信访诉求,实施三级调处实体闭环、矛盾纠纷线上调处平台闭环管理,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源头预防,把前端社会力量做实做深。
二是健全完善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法官进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适宜调解的案件,线下对接各级调解组织,线上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不同意分流的案件,开展诉前调解或依法立案受理,强化诉讼全流程调解,把后端司法力量做精做细。
三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奖惩评价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与成员工资挂钩办法,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考核办法,将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无讼乡镇场村居创建”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加大分数权重,每年评选表彰诉源治理“十佳精品案例”“十佳先进个人”,压实基层诉源治理责任,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踏上新征程,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不断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