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俊仔,是五年前,那时他刚上一年级。每天一放学,他就从一年级所在的前面教学楼屁颠屁颠地跑到后面教学楼的六年级门口,伸着小脑袋朝班里张望着。一年级提前十分钟放学,他就利用这十分钟差不多每天都要在我们班门口张望几次,被我呵斥后,又慢慢悠悠地到另一个班的门口晃悠,尽管也免不了被别的班的老师赶走,他似乎乐此不疲。
他读二年级时,我送走了毕业班后,没有按惯例从一年级带,而是带了他们班。于是,他成了我的学生,我是他的老师。尽管以前我并不知晓俊仔的名字,但对于他这个学生,我是认识的。他和一年级相比,身上的衣服,没以前干净了,可能几天才换一次,而且脸上经常脏兮兮的。接触久了,他身上的缺点慢慢露了出来。最常见的是写起字来,不是本子没了,就是笔找不到了。即使给了他本子和笔,别人用心写字的时候,他漫不经心,半天才写几个字。只要下课铃声一响,老师还没走出班级,他就像受了惊吓的野兔,一眨眼间,从班里窜了出去,待我再找他时,连他的影都看不见了。
他越来越顽劣。一开始,他还是在班上欺负同学:课间,一群男生在玩的时候,好好的,他能突然打一下别人,然后在别人愤怒的报复中,败下阵来。他哭哭啼啼的,慢慢挪动到办公室门口,想来个恶人先告状,寻思了半天,终究是男子汉的气概战胜了内心的怯懦,没进办公室的门,而是抹了抹眼泪,又独自玩去了。事后,其他同学告诉老师时,他反像是获胜者,会狠狠瞪那个同学一眼,仿佛在怪同学的多事。倘若他欺负的对象是女孩子,受到的,不仅是老师的批评,若是他父亲凑巧那天回来了,会是一顿打。他爷爷告诉我俊仔被父亲打的情景,让我心中很是不忍,对于他犯的错,总想在学校解决,可这样的结果,会弄巧成拙,成了对他欺负同学的行为的纵容。于是,只好作罢。渐渐的,放学后在操场等候校车的时间,或是在校车上,俊仔隔三差五地总要犯些错,受他欺负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班上的同学了,可恨的是,他有时连低年级的小同学都要去欺负。第二天,会有家长或别的班老师告诉我他欺负同学的事。有时,耗在他一个人身上的精力比班上其他同学加起来还要多。好在四年级时他迷上了看书,渐渐的,除了作业仍时不时地不能按时完成之外,和别人发生纠纷的事越来越少了。
他的“求生欲”极强。三年级时,我们班开设英语课了,老师姓张,是实习顶岗的女大学生。张老师的第一节课,俊仔就给了张老师一个“惊喜”。他直冲冲地走上讲台,抓住张老师的手,喊起了她:“妈妈。”班上的其他孩子呆住了,张老师也愣住了。她其实也是个半大孩子,尚未完全走出校门,此刻,她的那种尴尬,我想,若是有个地缝,她一定会钻下去的——尽管在事后她向我描述当时的情景,尽量用了平缓的语气。就这样,俊仔成了我们班有史以来第一个被班主任安排独自坐在班级最后面的同学。我极力向张老师解释,说俊仔的妈妈因为要照顾俊仔的外公外婆,不能把俊仔带在身边,他的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为长年缺少母爱的孩子对母爱的渴求,安慰着张老师。好在接下来的几次英语考试,俊仔竟然英语考了全班第一。他的努力,赢得了张老师对他当初的出格行为的理解。凑巧的是,一天,俊仔还“捡了”五元钱交给了班主任。这是他五年中,至今为止唯一做过的一件好人好事。他的努力和聪明,让他得以享受正常的待遇,他的座位,又搬回到同学之中。
俊仔其实并不俊,身材在班上最矮,肚子圆圆的、鼓鼓的,整天腆着个肚子,像皮球样滚来滚去。脸上堆满了肉,把眼睛挤成一条窄缝。但那双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着,恰似他的那股聪明,怎么也不能被他的顽劣全部遮掩住。他的姐姐考上了二中,这是他和家人的骄傲,我想和他有个约定,如果他能改掉坏习惯,按时完成作业,把字写工整,等他中考,考上二中,应该是有把握的。只要他考上二中,我就送他一套他最想买的书。希望俊仔的行为能不负他的名字,让自己在家人和同学面前能真正“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