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作家的写作习惯阅读笔记5

巴勃罗·聂鲁达:

  我没有什么计划性,但我更偏好在早晨写作。

  我其实更想一天都写作,但更经常的是,一个完整的想法,表达方式,或者从我自身爆发的混乱的东西——用一个过时的词来说,就是“灵感”——会让我满足,或者精疲力尽,或者平静,或者虚无。也就是说,我就无法继续了。

  除此以外,我太爱生活了,不可能一天都坐在桌前。我喜欢身处日常生活的百态当中,我的房子,政治,自然,这一切。我总是在进进出出。但只要我可以找到一个时间和地点,我会非常严肃地写作。对我来说周围有很多人也无所谓。

  胡里奥·科塔萨尔:

  有一件事没有变,也永远不会变,那就是彻头彻尾的混乱无序、杂乱无章。我的写作没有章法可言。当我感到自己想写短篇小说时,就把别的事情搁到一边,埋首写作。有时候我一旦写出一篇短篇小说,在接下来的两三个月里,我还会再写出两三篇来。

  总之,短篇小说一来就是一串。写短篇小说,会让我的头脑进入敏于接受的状态,接下来我还会“捕捉”到另外一则短篇。

  唐·德里罗:

  我上午用手动打字机写作。大约写四个小时,然后去跑步。这帮助我从一个世界抽身而出,然后进入另一个世界。树、鸟和细雨——这是很好的插曲。然后我下午继续工作,写两三个小时。回到读书时间,这一段是透明的——你都不知道它是怎么度过的。我不吃零食,也不喝咖啡。不抽烟——我早就已经戒烟了。

  屋子空间很大,房间也很安静。作家会寻找各种办法来确保自己的孤独,然后再寻找无数方式来浪费它。我会看看窗外,随意从字典中翻出词条来读。为了打破这一魔咒,我会看博尔赫斯的照片。这张很棒的照片是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送给我的。我当然读过博尔赫斯,虽然不是每本都看,我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工作的——但是这张照片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不会把时间浪费在窗前或别处的作家。所以我试着让他成为我的向导,摆脱了无生气的漂浮状态,进入到另一个充满魔幻、艺术和预言的世界。

威廉·斯泰伦:

  我下午写作。我喜欢磨蹭到深夜,小酌几杯喝得微醉,延宕到很晚再睡觉。我多么渴望破了这个习惯,可是却无计可施。午后是我唯一可支配的时间,我试图在宿醉状态下将这段时光利用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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