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大学毕业后,我辗转在几个城市待过,随我一起漂泊的还有那些被我搬来搬去的书,这本《目送》就是其中一本。
尽管它已经被我放在不同的书架上好多次了,却再也没有翻看过,直到今天,视线再次扫过书架时,想重新看看这本书,竟然发现书里还夹着一张多年前收到的明信片,一定是当年被我当做书签夹进去的。真是个意外的小发现!
大学有一段时间,我很喜欢收集明信片。会去和一群并不认识但却有共同爱好的陌生人相约线下见面,只为相互交换各自喜欢的明信片;外出或者旅行时,也是极爱逛那些卖纸笔、明信片的文艺小店,看到喜欢的就恨不得全买下来;朋友们也会时不时地寄一些旅途中有当地特色的明信片给我。
那些收集回来的明信片,大多又都会被我寄出去。收件人要么是相识的同学或朋友,要么是网络上结缘的同好人,但更多的,是每周寄一张送给了自己。
当时觉得这是一件特别浪漫又有仪式感的事情,乐此不疲。甚至把我喜欢的明信片分给室友们,让她们写好后再寄给我。她们也都愿意陪我玩这样幼稚的游戏,真心实意地亲笔写上美好的话语......
那段时间,每次经过宿管阿姨那里时,我都雀跃着跑过去,在厚厚一沓的信件里,翻找着看有没有署我名字的来件。收到的每一张都能让我开心好几天。
毕业后的几年里,依旧会陆陆续续收到一些异地寄来的明信片。但那时的心情除了喜悦,更多的就是感慨了。那时候,写信、写明信片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而其中能记得我有此爱好的朋友就更是少之又少。
这张夹在书里的明信片,就是我回到西安后弟弟从北京寄来的。
那些年,我们都很喜欢看《海贼王》,喜欢草帽团的每一个人。他最喜欢路飞和乌索普,而我更喜欢索隆和罗宾。我总跟他争辩,其他人大多有恶魔果实的加持,而索隆是真正就靠他的三把刀和赤身肉体去搏斗、去拼命,那才是我心目中真正的男人,真正的英雄。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真的好幼稚呀,会为自己喜欢的动漫人物跟弟弟争得面红耳赤,结果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我们都深深地被动漫中的热血和欢笑所感染,被他们伙伴之间的友情和信任所感动,陪着他们一路成长,一路追梦。
再看到这张明信片的时候,看着弟弟当时那不忍直视的字迹,我真是又想笑、又想哭。“坚毅如路飞,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One Piece。”当时的路飞才4亿贝利的赏金,不知道现在的他赏金到了多少,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过了。
以前我每次看完漫画或者动画,担心自己记不住看到哪里了,都会把进度写在QQ的心情里。刚刚去看了一眼,那个数字停留在了868回。好几年过去了吧,我也只是偶尔回看那些最喜欢的部分,但却很少再去追更了。
不知道草帽团距离他们的One Piece还有多远,就像我不知道弟弟和我距离我们想要的生活还有多远一样。但我相信,我们心中热爱,就终会到达的。
<看到这张打架的路飞,我更怀念那些龇着大白牙傻笑的路飞了。>
记忆就是这样,总是会在一瞬间就涌现出来。我是个记忆力很差的人,脑海中只会留下一些印象很深刻的回忆,至于其中的细节或者前前后后,大多已经淡忘掉了。
所以,我总害怕写回忆体。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就像今天,当它来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画面就是自己最想记录的画面,写下来就好了,不用去考虑什么行文逻辑、篇章结构,任由回忆跃然纸上。
谢谢每一个看完文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