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部门资源管理》在导论部分主要包括公关部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法治化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以公关部门为切入点通过公关部门指:通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以服务社会大众、谋求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组织体系及其特点与价值取向的展现进而引出具体公关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这一概念。
在第二部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着重展现中国通过总结传统人事管理经验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经验,吸收国外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建立和完善适应国际潮流、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学科体系而进行的探索及落实结果。
首先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公共部门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地规划、获取、维持和开发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广泛,具体涉及公务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职务与级别、录用与聘任、考核与奖惩、职务任免与升降、培训、交流与回避、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方面。
其次同西方国家公关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历程比较后提出公关部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模型即公共部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系统,强调与公共组织的使命、核心价值观、愿景和战略等协调一致,而且在组织战略目标的指导和牵引下与组织结构等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相互匹配,并力求获得各项职能之间的协同效应,以有效支撑组织核心竞争力的形成。
最后在公关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法治化部分由公务员制度到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最终引出公关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法治化。在法治化中重点阐述了公关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渊源(指具有法的效力作用与意义的法或法律的外在表现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法律解释、国际公约以及法律中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