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狸先生前天写文提到,她是如何被猫头鹰大巫忽悠开始喜欢上跑步的,从最开始21天的习惯性试炼,到后来跑完100天,再后来如果一天不跑就会难受,在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里,对于锻炼的人来说像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明明开始的时候都是很痛苦很惧怕,最后却成了不离不弃死心塌地,跑步这个活动就是那个绑架你的劫匪啊,一不小心你就爱上了它。
反正我是不爱。
只不过我知道跑步的好处可实在太多了,只是明明我还是比较喜欢运动的人,但是这种枯燥的跑步实在提不起劲儿。更重要的是,只要跑上两三公里,我的膝盖就开始抗议,这玩意怎么比打羽毛球还费膝盖,赶上又有一天睡落枕了,跑了不到800米就开始脖子疼,我就问七月,老玛,酱酱,你们跑步腿疼吗?膝盖疼吗?
我是不是不适合跑步?
猫头鹰说,那你走3公里疼不疼?你先走100天再说。
我就问他,是不是有一天我要是坐轮椅上了,你也会让我先推100天再说?
他说,对啊,你悟到了!
可以先蠕动100天,看看情况。
所以坚持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愿意理解为,勿以善小而不为,永远不要怀疑每一次行动的价值和意义,但是蜕变是需要时间的。
即便没有蜕变,没有让结果更好,有时候那些看似无意义的抗争对自己而言更多是一种信仰和态度吧,比如《功夫》里星爷被锤得体无完肤仍然用一节木棍打在火云邪神的脸上,比如《拯救大兵瑞恩》里上尉拿出驳壳枪面对碾压过来的德军坦克那不痛不痒的射击,我相信精神意义是有作用的。
就比如,每个不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啥,你不会跳舞?那就跑步吧。
跑也跑不动?
那你走两步,走两步。
跑步遇到的小橘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