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的世界里,有太多太多关于故乡的描述,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是一份思念;
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这是一份亲近。
当有一天我们走的很远,走的很久,会发现故乡就像妈妈缀扣子的针线,一针一线穿透着我们的心胸。
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或若干个故乡,地域的故乡,安放我们的身体,精神的故乡,安放我们的灵魂。
著名导演贾樟柯,出生于山西汾阳,年少是怀着做导演的梦想,离开故乡,而后拍电影二十年,在他的镜头里除了记录着整个时代的变革外,也始终表述着他记忆深处的故乡,可以说,故乡给予他创作的冲动和欲望。
2015年,时隔二十年后,45岁的他选择回到故乡定居。
有人问他,是否有一天会再次离开故乡。
他说:我不确定我是否会离开,即便会再次离去,故乡也依旧会存在我的心里。
那时候,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不会被手机拉的如此近,但是会被思念拉的很近,拉的很紧。
作家和故乡从来都是相互成就的。
就像鲁迅和鲁镇,马尔克斯和马孔多小镇,以及余华和他的南方小镇。
余华出生于浙江杭州,中学毕业后当过五年牙医,后弃医从文,迁居北京十余年。
从《十八岁出门远行》到《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他的文字简洁,冷静里透着力度,就像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剖析着社会。然而这笔下的一切都源自那个他出生和成长的南方小镇。
他说自己每一次写作都是一次回家,因为家能让他感到安全。
渐渐地,乡愁成了一种习惯。
并不是所有的回忆,都会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比如说,故乡的记忆。
当我们终于不知疲倦,山一程,水一程,渐行渐远的时候,才发现,故乡是更本剪不断脐带的血地,断了筋骨,连着血脉。
斯那定珠,一位康巴小伙子,一个香格里拉的筑梦人。他出生于香格里拉深处的巴拉格宗,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与外界联通的仅仅是悬崖峭壁上一道不到一米的人马栈道。从这里到县城需要四五天。每当村里有人生病,到达县城医院的时候,由于四五天的路途耽搁, 这个生命基本上都已错过治疗时间。
为了能在家乡的悬崖峭壁上凿出一条“天路”,他13岁离开故乡,出门闯荡。
35岁时,他怀着千万资产回到故乡,用了十年的时间,为家乡修筑出了一条“天路”,将原本四五天的路程,缩短为一个小时的车程。
诗人吉狄马加说:人类对故乡的怀念,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在经历一个现代化的进程,我们要拿到通向未来的通行证,另一方面,又要坚守自己的乡愁,这种精神上的回归,就是对养育我们历史、文化的一种致敬。
故乡是什么?
是我们年少时,想要逃离的地方;
是我们年老时,天天想回去的地方。
故乡是清明的那柱香,
是中秋的那轮月,
是春运时的那张火车票
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口音。
故乡是起点,是终点,是即使永远回不去,也依然是故乡的那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