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服务类项目,如何履约、提供更好的服务,在招标文件中只能设置定性指标,定性指标是指服务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技术性能等不能通过数字表示的指标。
❂定性指标是为了满足采购需求、采购质量和采购目的而设置。如何设置定性评审标准既是难点,也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服务方案具体、可行、完善的,得4-5分;服务方案不够具体可行,但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4分;说明没有将评审因素设置为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或者以“优”“良”“一般”来衡量评审标准的,说明评审因素没有细化和量化。这两种情况都没有细化评审标准,给予评审专家过大自由裁量权,这样设置显然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也是不公平的。
❂服务质量如何,能否履约,关键要看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这与代理一般产品不一样,投标人要有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服务项目考察的重点主要是投标人服务方案和工作经验等内容。
❂为了降低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对于定性指标的评审标准设置应尽量细化,而且档次分值不宜过大。如施工组织方案评审标准:分值为10分,可以分施工组织部署、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投入设施设备等六大方面设置评审因素,每一评审因素可以设置具体的分值。如施工技术措施方案(2分),评审标准为:①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明确了施工工序,每一工序完成后有验收环节,方案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②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中施工工序不够具体,每一工序完成后没有验收环节,对本项目针对性不够强的得1分;③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没有针对性,不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0分。服务方案评审要求主要是考量投标人是否了解本项目情况;方案是否针对本项目编制,而不是东拼西凑、盲目编制;是否全面考虑每一道工序。从编写的方案中可以看出投标人的工作态度、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定性评审因素不仅对投标人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评审专家提出了专业化水平和职业道德要求。服务类项目评审因素设置与专家评价是目前采购活动中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