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实施暴力型犯罪的新闻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那么,未成年人实施暴力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近期,我们收到了一些相关咨询。今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结合案例解答这个问题。
有一天,正在单位上班的石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石先生的儿子石麒被人捅伤了,正在医院抢救。石先生急忙请假赶到医院,好在经过抢救石麒已脱离生命危险,转入普通病房治疗。
石先生了解到事发当天,石麒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所初中的两名学生林某和陈某持刀拦住要钱。石麒身上没有现金,于是林某和陈某准备将石麒口袋里的智能手机拿走。见到手机要被林某和陈某拿走,石麒下意识想要抢回,被林某反手用刀捅了腹部。石麒受伤后倒地不起,陈某见林某伤了人,急忙拉着林某逃离现场。
过路的行人发现后,石麒被立即送往医院,林某和陈某也很快被找到并控制。石先生和家人对于石麒被捅伤的事非常愤怒,希望伤害石麒的凶手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石先生不清楚林某和陈某作为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
冠领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后,向石先生指出:
首先,林某和陈某持刀抢劫并捅伤石麒的行为,涉嫌暴力型犯罪。由于林某和陈某是初中生,本案可能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所以应当明确林某和陈某在犯罪时的准确年龄,从而判断林某和陈某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对石麒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结合鉴定结果作出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如果林某和陈某抢劫并捅伤石麒时,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则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林某和陈某犯罪时年满十四周岁,但是不满十六周岁,由于其实施了抢劫这一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型犯罪行为,故仍应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林某和陈某犯罪时不满十四周岁,那么考虑到林某捅伤石麒的行为难以被认定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所以其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如果林某和陈某因不满十六周岁而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因此,未成年人实施暴力型犯罪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应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具体年龄、犯罪行为和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