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继续学习《答顾东桥书》,心得如下:
一是"意"和"意诚"、"知"和"致知"的关系问题。前者说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心怀虔诚,心甘情愿,才能将"意"的境界提至"意诚","知"要不求回报,形成心底的自觉行动才算"致知"。《大学》中说:“格物而后知。”“知至而后意诚。”这条“格物、知至、意诚”的认识链,实际是一种思维逻辑。像这样的认识逻辑现实中还有很多类举。例如:大自然创造了万物,万物养育了生命,生命维系着大自然。可见,这种逻辑原本是一种圆圈,而不是线段,从这一端发展到了另一端。在“格物、知至、意诚”的逻辑链上,知与行并非两个端,它们互为起点和终点。
二是何为"致良知",大道理明白了,小事理却混淆了;事理上分清了,行动起来又糊涂了;行为上不离规制,事理上又有了偏离。这些都是不能“致良知’”的原因。心里有了良知,处事为人便有了衡量长短、方圆的规矩。什么是良知?良知是心之本体,是天地自然之法则。良知唯在心中致,离开本体之心则无良知可致。圣贤致心不乱,自然良知显现;良心显现,便有了处事的法则;有了法则,事事理理自然清楚明白。所以说,人有千算不如天之一算。天之一算便是“致良知”的圣算。
三是"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即知行合一。常人之所以将知行分为两截,又是由于他们把良知与知识混同一体。良知与知识是有区别的。从体用上分,良知是本体,知识是本体发用之物;从先天与后天上分,良知是先天存在的,“不学而能,不虑而知”,而知识是后天产生的,“必待学而能,必待虑而知”。所以,学者应“务践履以充良知”,通过去恶存善的功夫,去把握人之本体——良知。此乃又“圣算”之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