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2019年10月五日左右,老板拿来了他泡好的半坛杨梅酒。(坛高30公分,直径为15公分)临近下班之时,他很有知我意的礼貌问了我:“老三你需要倒点杨梅酒去喝吗?”说罢,我怕他反悔似的连忙回答道:“嗯嗯,要一点。”于是像要得到了爱人一般的,四处寻找可以盛装的器皿,不出一分钟在一张无人的桌上找到了一瓶已经喝完了的农夫山泉。然后就放下手头的工作把农夫山泉灌的满满的,生怕少拿了一滴!
八点准时下了班,开始发信息联系好酒的朋友!联系了四五个,都被一一辞绝了!突然想到,在不久前离我所在地有9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个哥们——杨洋,曾大约在四五日前答应过他若有闲暇之余便接他来我这喝酒。于是便联系着他,刚好有空,我便去接了他过来!
最后在一家烧烤店喝着,同时还叫来了之前辞绝我的顺子,然后杨洋说你叫涛哥了么,我说没有呢,因为涛哥平常不太好酒,所以我也没往这想,然后他说,那我叫涛哥过来。
最后我们四人在烧烤店喝了一瓶农夫山泉的杨梅酒,然后再要了一瓶九两的老村长,和两瓶啤酒。喝着聊着,竟也毫无醉意!
于是又换了一场,来了一家小店,点了三五个小菜,此时都有些醉意了,便说起了曾经……,顺子此时已然是不省人事!
大约在三年前,杨洋因抢骑涛哥的摩托车出来事故,一条腿断了,两年多才恢复正常。这是一个痛心疾首的事,也是一个让我们都要以此为戒的事。
好在杨洋是个忠义之人!
事故出来后,杨洋父亲责令杨洋要求涛哥来对此负责,因为车是涛哥的,但杨洋死命不从,在医院病房里争吵不休之下,最后是杨洋的母亲含泪叹息:“算了,杨洋就那么几个朋友,你这样做,他以后要怎么做人啊”
这场事故,杨洋是受害者,就是涛哥也是无辜的,但心痛的确是杨洋父母。而且为之负责的也是其父母!
涛哥比我们这一圈朋友里稍大一些,年长两三岁,也比我们要懂事些,早些时候就说过不会借车给谁,因为出了事谁也负责不起,但还是没能避免,因为杨洋是抢着钥匙去的!
那一晚,我微醉之下才明白,有时候或许拒绝并不是一件错的,或者是不好的事,我这么多年,一直以来,觉得朋友嘛,不必那么小气,家中亲人经常告诫我们不要去借这些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东西!因为出了事,谁都不好过!
我想,往后我会越来越会拒绝,拒绝不是不把你当朋友,而是对你我都负责,这叫自重。
我想,往后我不会去借一些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东西,不开口去跟朋友借那些不能借的,这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