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球,网上看到几份帝京个别居委会或街道发出的所谓封控通告,以过往多年职业经验,认为起码存在但并不限于如下问题:
1.甲乙双方责任主体不明确。谁封的?谁做的决定?封谁?封多少人?
2.封控后,谁为被封者的生活物资提供保障?每天提供多少粮油蔬菜灯生活物资?谁提供?如果不提供负担什么法律责任?
3.谁为被封者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如出现紧急就医、火灾、暴力灯事件,谁解决?谁是责任主体?如未提供,封控者要承担什么样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4.被封控者在封控期间的误工损失谁来承担?每个人的标准是多少?每个人单独议价?还是集体议价?
以上,给将封已封的朋友谈判参考。